关于2020年5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索引号
01525649-8-/2020-0506017
发文机构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环境影响评价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0-05-06

隆阳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    (万元)

建设地点

环评类型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备注

序号

1

芒宽乡洪顺生猪定点屠宰厂升级改造项目

隆阳区洪顺生猪定点屠宰厂

项目占地面积2000㎡,已建成内容:屠宰分割间、待宰间、化验室、办公楼、化尸池;本次新增建设:0.5t/h生物质锅炉1台、污水收集管道及污水处理站1座。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58万元,占总投资72.5%,建成后年屠宰生猪1.5万头。

80

隆阳区

 

2020.5.6

隆环发〔2020〕65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隆阳分局文件

 

 

隆环发〔202065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关于《芒宽乡洪顺生猪定点屠宰厂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隆阳区洪顺生猪定点屠宰厂

你屠宰厂提交的由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编制的《芒宽乡洪顺生猪定点屠宰厂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审批意见

该项目位于隆阳区芒宽彝族傣族乡芒宽街201971取得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投资项目备案证(隆发改产业备案201975号),备案项目编码:195305021350075。项目占地面积2000㎡已建成内容:屠宰分割间、待宰间、化验室、办公楼、化尸池;本次新增建设:0.5t/h生物质锅炉1台、污水收集管道及污水处理站1座。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58万元,占总投资72.5%,建成后年屠宰生猪1.5万头。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芒宽乡洪顺生猪定点屠宰厂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在项目进行建设时,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保障洒水频次,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施工废水收集后用于洒水降尘;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的统一收集后卖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的要及时清运,不得随意倾倒。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明确《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各项环保防治措施有效实施,设立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规范设置各种管理台账。

2.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运营时产生的屠宰用水、生猪尿液、地坪冲洗用水、洗车用水、职工生活用水等收集后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一级标准后排入芒宽河;运输车辆消毒用水均为循环用水,不外排。

3.加强对车间、圈舍的日常清洁及消毒工作,增加打扫频次,保证其产生的恶臭气体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限值;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限值。

4.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对进出车辆限速和加强管理,对圈舍进行有效的隔声措施处理,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2类标准。

5.屠宰过程中不合格产品收集至自建的化尸池进行无害化处理;血样委托隆阳区动物检验所进行处理;猪蹄壳、猪毛经过打捞收集后外售,不得随便丢弃;猪粪、胃容物需做到日产日清,集中收集处置后,交由周边农户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定期清理,清理后的固废并入猪粪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

目建成后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保部门备案,依法办理验收手续后并办理排污许可证请隆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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