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4月7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公示

索引号
01525649-8-/2020-0427047
发文机构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环境影响评价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0-04-27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表(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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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云南成品油管道工程配套保山油库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隆阳区

建设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销售分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纳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隆阳区板桥镇郭里村,占地面积5653.3m2,本次扩建内容为:建设10000m³内浮顶罐2座(其中0#柴油储罐、92#汽油储罐各1座),将一期工程已建的1座5000m³内浮顶柴油储罐调整为95#汽油储罐,改装接并收发油、消防工艺管线,并配套建设库区消防通道、围墙、绿化等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4218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30.1万元,占总投资0.71%。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进行建设时,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保障洒水频次,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施工废水经统一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的统一收集后卖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的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明确《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各项环保防治措施有效实施,设立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规范设置各种管理台账。

2.项目运营产生的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汇入化粪池再排入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库区绿化,不得外排;地面冲洗废水、罐区洗罐废水、罐底切水均集中收集进入一体化含油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城市绿化用水标准。加强对化粪池、隔油池、污水收集管道的清理工作,保证各项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3.加强对废气治理设备的维护,保证汽油油气排放浓度满足《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07)中表1限值标准;厂区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定期检修、维护污水处理系统,其产生的异味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1-93)表1厂界标准中二级标准。

4.选用低噪声维修设备,对进出车辆限速和加强管理,并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2类标准。

5.营运中产生的含油手套、抹布等劳保用品与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保山绿水青山保洁有限公司定期进行清运;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储罐油泥、油固水分离器废油、含油污水处理设施油泥等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清洗处置;化粪池及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后交由周边农户综合利用。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项目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