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7月2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索引号
01525649-8-/2020-0724025
发文机构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环境影响评价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0-07-24

隆阳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    (万元)

建设地点

环评类型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备注

序号

1

隆阳区车用醇醚清洁燃料加注站建设项目

保山市隆阳区安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1731.3m2。建设内容:新建加油站罩棚、站房、卫生间、公用工程、化粪池、油水分离池、危废暂存间、防渗池;安装撬装式加注装置、油气回收装置、双层罐及其配套设施。建成日销售5000升清洁燃料。

300

隆阳区

 

2020.7.24

隆环发〔2020〕103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隆阳分局文件

 

 

隆环发〔2020103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关于《隆阳区车用醇醚清洁燃料加注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的批复

 

保山市隆阳区安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云南云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隆阳区车用醇醚清洁燃料加注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和审批申请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及审批意见

该项目位于隆阳区辛街乡滇西机械建材商贸城,占地面积1731.3m2。建设内容:新建加油站罩棚、站房、卫生间、公用工程、化粪池、油水分离池、危废暂存间、防渗池;安装撬装式加注装置、油气回收装置、双层罐及其配套设施。建成日销售5000升清洁燃料,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30万元。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隆阳区车用醇醚清洁燃料加注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进行建设时,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保障洒水频次,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施工废水集中收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的统一收集后卖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的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明确《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各项环保防治措施有效实施设立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规范设置各种管理台账。

2.项目运营期实行雨污分流,站房清洁废水与生活污水收集排入自建化粪池进行处理后,再排入商贸城公共化粪池,由商贸城负责统一处理;初期雨水收集至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排入商贸城雨水管网;定期对自建的化粪池、油水分离器进行清掏处理。

3.加强对废气治理设备的维护,保证储油罐呼吸孔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限值标准;加注站厂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4.选用低噪声维修设备,对进出车辆限速和加强管理,并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

5.营运中产生的含油手套、抹布等劳保用品与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油水分离池清掏的含油污泥经密闭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储罐、加注机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清洗,清洗油渣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掏后综合利用

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

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请隆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2020 年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