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表(08月26日)
- 索引号
- 01525649-8-/2022-082603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环境影响评价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8-26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表(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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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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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223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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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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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瓦房乡上寨村玉石豪沟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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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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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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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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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隆建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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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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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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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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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纳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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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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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位于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上寨村,矿区中心坐标:东经99°03′25.114″,北纬25°35′35.571″,矿区面积0.0256km²,开采标高1805m~1715m,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项目于2021年10月20日取得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代码:2110-530502-04-05-255030。新建开采区、破碎站、成品堆场、办公生活区、排土场、堆料场、配置建设水、电、路、矿山用地补偿设施、环保基础设施等附属工程,年开采规模为30万t,矿山服务年限为6年,项目总投资91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9.79万元,占总投资15.35%。内容为:新建开采区、排土场、堆料场、配置建设水、电、路、矿山用地补偿设施、环保基础设施等附属工程,设置30万吨/a生产线一条,年开采规模为30万t,矿山服务年限为6年,项目总投资791.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6.75万元,占总投资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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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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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扬尘采取洒水降尘、遮盖等措施;合理布设施工设备,选用噪音低、振动小的设备,减少噪音污染;少量地表清理植被综合利用,开挖废弃土石方一部分用于进场道路回填,一部分暂存于排土场内,用于后期采区复垦回填;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石牛坪村与村民垃圾一并处置;加强施工管理和环境宣传,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明确《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各项环保防治措施有效实施,设立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规范设置各种管理台账。
2.加强项目区环境管理,食堂及沐浴废水排入废水收集池,经絮凝+过滤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冲厕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由周边村民定期清掏综合利用;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处理后待晴天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3.严格控制加工区范围并按照设计文明规范进行生产,进一步强化砂场加工区和运输道路沿线扬尘污染防治,破碎、筛分、制砂工序产生的有组织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15m、内径约0.5m的排气筒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对表土剥离、钻孔、挖掘铲装、排土场等无组织粉尘工段进行洒水降尘;采用水封爆破;对矿石破碎、筛分、制砂,采用车间封闭四周安装自动喷雾进行降尘;控制砂石产品堆存量,采用半封闭式钢架棚,三面进行围挡,堆料场四周安装喷雾降尘装置进行喷雾降尘。
4.夜间不生产,优化设备布置、安装基础减震等措施控制噪声,经过降噪及距离衰减后,减小生产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5.表土用于矿区复垦回填,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经收集后作为建筑材料外售,收集池泥砂定期清掏后场内综合利用,化粪池、污水收集池污泥定期委托周边农户清掏,地表植被由周边村民清运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废油脂及量含油抹布和手套收集后并入生活垃圾一同处置。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6.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按计划恢复矿区环境绿化,选用乡土并种植树、草、灌、桥立体绿化,提高矿区生态环境恢复质量,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及水保方案提出的措施对采空区进行生态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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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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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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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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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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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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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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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项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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