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10月21日)

索引号
01525649-8-/2022-1021022
发文机构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环境影响评价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2-10-21

隆阳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    (万元)

建设地点

环评类型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备注

序号

1

隆阳区板桥镇公益性公墓(一期)建设项目

保山市隆阳区天寿公墓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用地9747.35m2(14.62亩),建设墓穴1728冢。于2018年11月30日取得《隆阳区发展改革局关于板桥镇工公益性公墓(一期)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隆发改社会〔2018〕653号),备案证代码:2204-530502-04-03-283201。建设内容:墓葬区、建筑硬化区、公共绿化区、道路运输及辅助设施管理用房、焚烧池、景观休闲亭、道路及广场硬化、绿化、化粪池、给排水工程、供电工程。

455.2

隆阳区

 

2022.10.21

隆环发〔2022〕131号

 

保山市隆阳区天寿公墓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提交的由云南晨铭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编制人员:张世海,证号:2014035530350000003511530485编制的《隆阳区板桥镇公益性公墓(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和审批申请收悉。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研究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审批意见

该项目位于隆阳区板桥镇柴河马鞍桥建设用地9747.35m214.62亩),建设墓穴172820181130日取得《隆阳区发展改革局关于板桥镇工公益性公墓(一期)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隆发改社会2018653),备案证代码:2204-530502-04-03-283201建设内容:墓葬区、建筑硬化区、公共绿化区、道路运输及辅助设施管理用房、焚烧池、景观休闲亭、道路及广场硬化、绿化、化粪池、给排水工程、供电工程。项目总投资45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03万元,占总投资的4.6%我局同意按照该《报告表》所述的建设地点、性质、内容、规模、工艺、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隆阳区板桥镇公益性公墓(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1.项目位于饮用水源准保护区,施工期旱厕应进行防渗处理并及时委托村民清掏于水库径流区外进行综合利用,避免施工粪便污水和生活污水对饮用水源地造成污染。在施工中将施工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地表径流通过临时设置的截排水沟排入临时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和旱厕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物料运输、临时堆放土石方、水泥和石灰等粉状建筑材料用篷布遮盖。对进场施工道路进行硬化。施工场地地面、施工临时运输道路上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的产生

3.选用噪音低、振动小的设备,合理布置设备和安排施工时间,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废弃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沉淀池污泥定期清运至堆场区回填;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便道应尽量利用现有的道路,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不再利用的,要及时进行植被恢复,不得破坏征地以外植被。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最大程度的减小对地表和植被的破坏。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设立负责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各项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2.管理员、祭祀人员清洗废水,经化粪池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用抽粪车抽运处置,不外排,化粪池在祭祀期间增加抽运频次。

3.加强焚烧废气的管理,禁止在焚烧池以外的区域进行焚烧活动,严禁焚烧塑料及有毒有害物品,焚烧池要专人管理并及时清理。

4.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祭祀用品灰烬和鞭炮残渣统一收集后清运至最近的生活垃圾收集点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5.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主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加强演练。

三、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发生重大变动,需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的,该项目未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五、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请尽快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自行组织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请隆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该项目的环境执法现场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20221021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