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规范透明”筑牢廉洁防线 以阳光政务守护财政安全
- 索引号
- 01525687-7/20251226-0000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采购管理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12-26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强化财政管理监督的要求,这既是政府采购工作的生命线,也是部门履职尽责的根本遵循。在政府采购工作中,隆阳区财政局始终锚定“规范透明”核心目标,严格落实“小钱小气、大钱大方”理念,以阳光政务建设为抓手筑牢廉洁防线,全力守护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一、锚定政治方向,以全会精神领航阳光采购实践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强化资金全链条监管,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我们深刻认识到,采购领域的规范透明直接关系财政资金效用发挥和政府公信力建设。为此,我们将全会精神贯穿工作全过程,确立“制度先行、流程可控、公开透明、监督有力”的工作思路,把“每笔资金流向可溯、用途合规”作为核心标准,将“破除信息壁垒和隐性门槛”作为关键任务,推动阳光采购从“理念要求”转化为“实践成果”,切实以精准履职践行全会精神。
二、聚焦规范可控,以健全内控筑牢廉洁防火墙
内控机制是规范采购行为的核心支撑。一是在采购过程中,以全流程风险防控为重点,构建“环环相扣、全程留痕”的内控体系,明确采购需求制定、评审专家选取、合同履约等关键环节的操作标准和责任主体,确保各环节操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杜绝“量身定制”等不合理需求。二是严格要求各采购单位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政府采购各环节的责任人和具体职责,加大对政府采购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衔接,切实加快项目执行和资金支付进度。三是常态监管问责压责任。采取“自查+抽查+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采购领域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流程不规范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责,以“以检代宣”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三、突出公开透明,以阳光政务破除监管盲区
以信息公开为突破口,推动政府采购全过程“阳光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是全流程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在政府采购网及时公开采购信息,实现采购公告、计划编制、资格预审、澄清修改、评审结果、合同文本等信息“一站式”公开,建立信息公开追溯机制,每条公开信息均标注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确保可查询、可追溯,彻底打破“信息壁垒”。二是建立远程异地评标协作机制,实现“线下不见面、线上面对面”评审,有效减少人为干预和地域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