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保山工贸园区隆阳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建设指挥部的通知
- 索引号
- 58483429-4-03_D/2016-1216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10-12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隆政办发〔2016〕180号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保山工贸园区隆阳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建设指挥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县(市、区)与保山工贸园区共建“园中园”的实施意见》(保发〔2016〕24 号)要求,为确保园中园项目建设顺利实施,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保山工贸园区隆阳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建设指挥部。
一、指挥部成员
指 挥 长:段生荣 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指挥长:李笑帆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刘正文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杨文军 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局长
陈民萱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罗向前 区财政局局长
张 霆 区金融办主任
宋 霞 区招商局局长
袁 英 区审计局局长
李军鸿 区商务局局长
闵雪峰 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局长
侯发林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曾如德 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何兴有 区林业局局长
宋安昌 区水务局局长
杨跃江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魏亲飞 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甫润菊 区统计局局长
陆云天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霍光明 区地税局局长
袁宝平 区地震局局长
彭安成 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李赓伟 区国税局副局长
李 湜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委副书记
张丽梅 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副局长
孔祥瑞 区广厦投资公司董事长
罗建武 永昌电力分公司总经理
二、工作职责
指挥部负责项目实施各项工作,研究统筹解决园区项目建设运营中的重大问题,指挥部下设“一办四组”。
(一)综合办公室
主 任:杨文军
副主任:蒋伟平、李湜
工作职责:
1. 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督促落实指挥部的各项决定;2. 负责起草计划、总结、决议、通知、简讯等;
3. 负责项目建设推进中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
4. 负责定期组织召开工作联席会议;
5. 负责制定、上报资金计划,做好资金拨付及会计核算;
6. 负责各工作组的综合协调及督促检查,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报件报批组
组 长:杨文军
成 员:陈民萱、闵雪峰、侯发林、曾如德、何兴有、宋安昌、罗建武、陆云天、袁宝平
工作职责:
1. 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做好项目建议书审批、可研审批、项目立项、备案、核准等工作;
2. 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负责土地调规、报批及入驻企业供地方案等工作;
3.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招投标和监督管理,工程预决算等工作的初审和报批,以及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施工安全及工程验收等;负责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管理及进驻企业的土地、厂房的初审、选址、定址工作;
4. 区环境保护局负责完成环评手续;
5. 区林业局负责林地报批手续办理工作;
6. 区水务局负责做好园区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及供水工作;
7. 区审计局负责项目前期工作的项目财政资金审计工作;
8. 永昌电力分公司负责统筹实施园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及用电保障;
9. 其他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做好园区建设的服务及监管工作。
(三)项目实施组
组 长:杨文军
成 员:闵雪峰、侯发林、魏亲飞、罗建武、李湜、张丽梅、段在贤
工作职责:
1. 具体负责项目的招投标、设计、施工、监管、验收等工作;
2. 负责项目建设后续管理服务工作。
(四)资金保障组
组 长:罗向前
成 员:孔祥瑞、张霆
工作职责:
1. 区财政局负责基金支持、国有资产监管及融资担保;
2. 区广厦投资公司负责资金筹措和拨付;
3. 区金融办负责协调银行贷款。
(五)招商、统计组
组 长:宋霞
成 员:李军鸿、甫润菊
工作职责:
1. 区招商局负责项目的咨询、对接、洽谈及园区招商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工作;
2. 区商务局负责做好园区电子信息产品的市场开拓及宣传推介工作;
3. 区统计局负责做好园区投资、产值、税收等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在工贸园区建设隆阳电子信息产业园对加快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产业布局,促进我区工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打造我区新的经济增长极的有效途径。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工作举措、细化工作任务,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分工协作、强化联动
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沟通协调,分工协作、通力配合,认真按照指挥部下达的任务和工作要求,充分形成“政府统筹、企业参与、部门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园区建设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指挥部要根据园区建设的目标任务,挂图作战、倒排工期,明确每项建设任务时间节点、工作要求、实施主体和监督责任。加强工程质量监管,严把招标采购关、施工工序关和竣工验收关,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把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做到早计划、早部署、早落实,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园区建设工作,对工作推进不力、推诿扯皮、不认真履职,未按时限要求完成区委、区政府目标任务的,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7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
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市属驻隆单位。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