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工科信局“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汇总)公示

索引号
58483429-4-02_H/2018-041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8-04-10
隆阳区工科信局“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汇总)
单位(盖章): 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填报人:陈丽春       联系电话:2225488          日期:2018.3.28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设定依据 法定
时限
承诺
时限
服务类型 办理
类型
是否进
驻政务
中心
是否录
入管理
平台
行政职权事项(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
1 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估初审(转报) 行政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三条,《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符合《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划的要求。 15 7.5 1次可办结 承诺件
2 投资5000万元以下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 行政职权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二条(2004年7月16日起施行);《云南省经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投资体制改革文件的通知》第三条(2005年1月12日) 5 2 1次可办结 承诺件
3 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初审(转报) 行政职权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监察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第6号令)专项依据全条全款(自2003年8月15日实施) 45 20 1次可办结 承诺件
4 年综合能耗1千吨标准煤以下固定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行政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2008年4月1日起施行);《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2007年6月29日起实施) 5 2   1次可办结 承诺件
5 科技成果评价、登记、评奖(每3年评一次)隆政办发 〔2014〕169号   行政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务院令第396号)、《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7号)、《保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隆阳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隆政办发 〔2014〕169号)(2014年12月修订,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隆阳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试行)》(隆政办发(〔2007〕19号)同时废止   每3年评1次
内部审批事项
公共服务事项
说明:1.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均需填报附件1、2、3、4备案,村(社区)填报附件5报乡镇汇总、去重后统一备案。经梳理确认没有相关事项的,填“无”。其中附件1(汇总表)、5(村级)向社会公开公示(说明栏内容不公示)。
       2. 承诺时限:承诺时限必须低于法定时限50%。法定时限为1个工作日的,无需再次压缩。承诺时限为1个工作日,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均为“即办件”;1个工作日以上的为“承诺件”。
       3. 服务类型:按照“最多跑一次(含即到即办,一次可办结事项)”、“一次不跑办结”服务进行分类。其他按实际情况填报(如:跑两次办结、跑三次办结)。
       4.办理类型:按照“即办件”和“承诺件”填报。
       5. 是否进驻政务中心、是否录入管理平台:已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事项填“是”;未进驻的填“否”;已录入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的事项填“是”;未录入的填“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