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关于对淘汰燃煤锅炉验收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58483429-4-07_Z/2018-0305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3-05
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关于对淘汰燃煤锅炉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完成保山中心城区建成区10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限期淘汰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工作进程,按照保山市淘汰燃煤锅炉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成立市级验收小组,验收小组从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抽调人员组成,于2018年3月8日—9日开展淘汰燃煤锅炉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级陪同人员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隆阳区财政局、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隆阳区环境保护局、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分管领导及业务员各一位参加。
二、有关要求
(一)请区级陪同人员于3月8日上午8:30到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大院集中,统一乘车前往,车辆由区工科信局安排。
(二)请各单位于2018年3月6日上午11:30前,将陪同验收人员名单报隆阳区工业科技信息化局办公室。
电话(传真):0875—2225885
邮箱:lyqjjj@163.com。
隆阳区淘汰燃煤锅炉领导小组办公室
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