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1+8”专项整治行动第二阶段工作方案暨汛期安全生产“1+3”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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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483429-4-07_Z/2018-0731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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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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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7-31

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1+8专项整治行动第二阶段工作方案暨汛期安全生产“1+3”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保山能源公司、保山电力永昌分公司、各相关企业: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安全生产“1+8”专项整治行动第二阶段工作计划的通知》(隆安办发[2018]32号)隆阳区人民政府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汛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隆安办发[2018]30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信系统实际制定以下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全面检查与企业自查相结合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方式,全面落实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煤矿专项整治行动2016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引导退出关闭煤矿为抓手,以防治关闭煤矿死灰复燃

二、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重点部署专项整治检查相关工作(以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已建成水电站安全生产检查组为主)。

(二)深化专项整治(20187月—9)。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开展关闭煤矿矿山恢复治理过程中私挖滥采及安全治理防范工作及相关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总结完善20189月认真总结汛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12月全面总结梳理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三、整治内容

工信系统“1+3”专项整治行动范围以2016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引导退出关闭煤矿、相关已建成水电站及民爆仓库为主,防治关闭煤矿死灰复燃。结合汛期特点加强监控检测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一)专项整治方面。重点整治综合查、专项查、随机抽查、暗查暗访和专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二)打非治违方面。重点整治以煤矿矿山恢复治理为名擅自组织生产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整治相关企业隐患不整改不落实,无证上岗、不按要求组织生产等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改。生产经营场所要结合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主要任务、整治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按照专项整治部署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

(二)建立联合执法专项检查机制。依托隆阳区煤炭化解过剩产能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及电力方面安全生产专家人员,开展联合专项检查。

(三)突出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安全生产台账建设情况、现场安全生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各项汛期安全生产措施和责任落实到具体环节、带班制度、物资、设备、应急队伍准备情况等。严厉打击以煤矿矿山恢复治理为名擅自组织恢复生产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人员结合实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抓好工作落实。

)严格监管执法。对存在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的关闭煤矿严格执法。对工作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各相关企业、生产经营单位接到通知后迅速行动起来,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自检自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平稳。

(四)请各相关企业、已建水电站将《汛期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记录表》盖章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812报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要素保障股。

邮箱:514075728@QQ.com  电话:0875-2225997

 

附:企业汛期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记录表

 

 

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2018731日       

 

 

 

附件:

 

企业汛期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记录表

查出的主要问题和隐患(第  页,共  页)

单位名称

 

自查时间

 

查出的主要问题和隐患

 

整改措施

和责任人

 

检查组

  

 

组  长:

成  员:

主要负责人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