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六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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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483429-4-07_Z/2018-0209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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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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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2-09

关于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六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保山电力永昌分公司、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暨区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两会”和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两会”和春节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结合工信系统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1+7”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六项行动”,强化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各行业领域盯守制度,强化隐患整改,严控薄弱环节,全力做好“两会”和春节期间安全监管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工作安排

从即日起,至3月31日止,各企业要认真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自改”工作,确保各行业领域生产安全工作稳定。

三、行动内容

(一)集中开展宣传曝光行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媒体、网站等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及各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扬遵章守纪企业,曝光违规违纪现象。

(二)集中开展隐患“清零”行动。各企业认真开展春节放假前的自检自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未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层层建立台账,强化隐患整改。

(三)集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继续贯彻落实《保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确保当前至明年“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通知》(保安发电〔2017〕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专项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7〕109号)、《云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煤安全〔2017〕128号)要求,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四个一律”“五个一批”工作要求,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联合查处力度,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依规上限处罚。

(四)集中开展专项检查督查行动。在联合检查的基础上采取明查访暗、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要加强对事故多发区域以及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的专项检查,确保各项监控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五)集中开展企业自查自改行动。各行业领域企业以贯彻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重点内容,修改完善符合企业实际的检查标准,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并督促企业将查出的隐患及整改情况及时录入“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

(六)严把复产复建验收行动。要制定本企业、本单位春节放假及节后恢复生产工作方案,严格执行春节带班制度,必须坚持自检自查整改安全隐患后再恢复生产的原则。

四、工作要求

(一)此次“六项行动”是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各企业要迅速行动起来及时开展春节放假前的自检自查工作。

(二)各企业在自检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一律要认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企业我局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请各企业按要求抓好工作部署和任务落实,及时反馈“自检自查自改”工作情况。

邮箱:514075728@QQ.com   电话:0875—2225997

 

 

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