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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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483429-4-07_Z/2018-041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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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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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8

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保山市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保山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企业:

为切实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隆阳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及《隆阳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防汛抗旱准备的通知》(隆防汛2018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以下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检查组人员、职责

组  长:杨文军 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局长

副组长:张  招 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副局长

成  员:杨智良 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党政办主任

赵东武 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保障股股长

杨兴朝 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干部

谢云蜀 电力永昌分公司

林正发 电力永昌分公司

企业所在地乡镇相关人员

保山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安监人员

职责分工:组长负责安排部署具体检查内容及检查对象,副长负责具体安排实施现场检查情况,赵东武负责现场检查及记录、收发检查执法文书,谢云蜀负责已建成水电站汛期安全现场检查及安全生产技术指导,其他成员负责安全生产台账建设检查,企业所在地乡镇按属地管理原则配合并做好汛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检查方式及内容

(一)企业自检自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一步细化检查内容,开展全面自查,如实记录安全生产现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严格落实排查、整改、验收、等环节的责任;

(二)专项检查。在企业自检自查的基础上,我局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专项检查,对安全隐患重大的企业给予严厉处罚;

(三)检查内容。安全生产台账建设情况、现场安全生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各项汛期安全生产措施和责任落实到具体环节、带班制度、物资、设备、应急队伍准备情况等。

检查时间:从420日开始

四、检查对象:

(一)潞江镇

1琨崩电站

2、芒合糖厂电站

3芒勒河一级、二级

(二)芒宽镇

1、二龙塘电站

2、三滴水电站

3、三坝沟电站

4、芒龙电站

(三)瓦房乡、杨柳乡

1、瓦房电站

2、小河口电站

(四)瓦窑镇、板桥镇

1、中河电站

2、板桥(官坡、官坡村、孟官、阿障坝电站)

(五)丙麻乡

1、丙麻电站

23号机组

(六)存续企业

1、保山市隆阳区黎明酱园有限责任公司

2、保山市新华肥皂有限责任公司

3、保山市人民印刷厂

4、保山市星达塑料编织有限责任公司

5、保山红旗印刷有限责任公司

6、云南保升龙糖业有限责任公司

7、保山宝源煤炭有限公司

(七)民爆企业

1、保山化轻公司(杨柳仓库)

2、志力民爆    (汉庄仓库)

、相关事项

(一)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保山市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安排专人配合并做好此次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

(二)请各相关企业、已建水电站结合行业领域工作实际,开展自检自查、修订应急预案。

(三)各相关企业、已建水电站要针对汛期期间暴雨、洪水、雷电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防火等各项措施。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制度,做好应急准备,确保及时有效处置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险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加强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结合企业特点,针对可能发生的灾害,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

区工科信局联系人:赵东武

联系电话(传真):0875-2225885

邮箱:lyqjjj@163.com

 

 

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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