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保山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信息
- 索引号
- 05466330-1-/2019-1120001
- 发文机构
- 云南保山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环境保护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11-20
近来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云南省固体废物的产生量持续增长,其中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每年增长迅速。固体废物处置不当,将对环境造成污染,并占用大量资源。水泥窑协同处置焚烧固体废物,可使周边的固体废物实现减量化和无害化,同时利用水泥窑系统的回转窑的碱性环境和收尘措施,可有效处置焚烧固体废物时产生大气污染物,能有效的避免产生二次污染。解决保山市及周边地区区固体废物处理能力滞后和不足的现象,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保山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拟建设保山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将项目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保山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项目
二、建设内容
主要在现有CKK项目的基础上进行技改,主要利用保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4500t/d新型干法熟料生产线,将固体废弃物引入水泥窑中进行高温煅烧处置,项目拟计划年处置固废7.5万吨。主要建设预处理系统、焚烧系统(利用水泥窑)、储存系统、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三、建设地点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团山村,保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四、建设单位名称
保山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何春雨
电话:18387498906
电子邮箱:2677208846@qq.com
五、环评单位名称
云南博曦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兴岳
电话:15987105215
电子邮箱:260986198@qq.com
六、审批部门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七、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参与公众调查对象为项目区周边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委会、村民小组和项目区周边的居民。
八、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在了解本项目有关建设情况后,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等方式,在公示期内向建设单位、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正式意见。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9年11月20日—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