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九月”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01525774-9-/2018-0903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马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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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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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9-03

瓦发〔2018〕109号

中共瓦马彝族白族乡委员会

关于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九月”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乡直各单位:

为全面提升全乡公民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七五”普法规划,结合瓦马实际,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由乡普法办牵头,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乡党委书记黄建斌为组长,乡长左耀波、乡人大主席孙强为副组长,乡党政办、财政、综治、派出、司法、国土、信访、安监、民政、学校、各村总支(支部)等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九月”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本次普法工作的领导、组织、动员与协调。

二、时间安排

从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为期一个月。

三、宣传教育对象

辖区内的全体公民。在辖区所有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上好“开学第一课”;在辖区21个村委会(社区)开展“法治进社区”活动,提升公民的法纪意识。

四、方法步骤

(一)骨干培训

邀请隆阳区司法局领导对辖区内的法制副校长、法治宣传员及乡村干部进行授课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工作业务能力。

(二)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法治进校园”活动,以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为主题。瓦马中心小学、瓦马中学、汶上中学三所中学由隆阳区司法局安排人员授课,其余各校由各法制副校长负责授课。

2.“法治进社区”活动,以做尊法守法学法用法好公民为主题,由各法治宣传员负责授课。乡领导小组分三组进行督促指导,一组:安邦、秧草、汶上、上拉、下拉、新民、岩脚,联系人袁静;二组:黑岩洼、掌上、小河、小水井、上里濯、下里濯、山心,联系人李金凤;三组:搭板桥、瓦马、河东、白岩、谷米、棉嘎、拉攀,联系人左亮。

五、工作要求

(一)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综治考核重要内容,各相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及时做好总结,于2018年10月1日前把授课讲稿(提纲)、工作图片、工作总结上报乡普法办。乡普法办要认真收集汇总,做好经验总结,发现亮点,积极推广。

(二)乡党政办及综治维稳成员单位要做好场地安排、信息收集报到、工作协调、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

中共瓦马彝族白族乡委员会

2018年9月1日

抄送:乡人大,乡政府,乡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