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索引号
- 01525685-0/20260203-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法治政府建设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6-02-03
2025年,隆阳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法治隆阳建设规划(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扛牢政治责任。一是突出政治引领,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国家工作人员重点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显著增强。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区委区政府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区工作的突出位置,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区委书记、区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年度综合考评体系,确保责任层层传导、任务落地生根。三是优化考核体系,将7项法治建设指标精简整合为5项核心指标,为科学评估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推动工作落地见效提供有力支撑。
(二)坚持依法决策,筑牢法治根基。一是规范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实现100%全覆盖。重大行政决策前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依法依规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全年制定区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项,涉法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核通过一律不予上会研究,政府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稳步提高。二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全市首创的党政机关律师法律顾问全覆盖制度提质升级,5家联聘联用的律师事务所累计为全区党政机关提供各类法律服务2100余件次,挽回经济损失651万元。创新公职律师统筹使用机制,组建4个公职律师服务组,实现21个乡镇(街道)及行政执法部门公职律师服务全覆盖,累计提供法律服务1000余次。三是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区人民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进行合法性审查,对报送区人民政府备案的4件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开展涉民营经济发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2次。
(三)提升服务效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推进政务服务高效便捷,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全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保持在99%以上,全程网办率86.9%,承诺办结时限平均压缩75%以上。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落地事项50项,其中“开办诊所一件事”入选省级优化政务服务典型经验。二是规范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企业项目备案、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节能审查分别压缩至1个、3个、8个工作日办结。三是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完成735条专项信用数据补录,推动243条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四是完善服务企业特派员制度,全区292名服务企业特派员到499家企业开展走访服务,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427个。五是畅通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渠道,办结投诉146件,调撤率53%。
(四)规范行政执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深化行政执法改革。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案件实现从“零”到有,办案水平逐步提升。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编制完成,全区21个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全面向社会公布,每个乡镇(街道)基本履职事项清单平均135项、配合履职事项清单平均130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平均123项,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基层执法权限和职责更加清晰。二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聚焦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累计排查整治问题线索19个,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62万元。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行政检查和罚没收入较2024年实现“双下降”。推行“综合查一次”,第一批37项“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实施,实施“云执法APP”扫码入企611次,有效预防过频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三是履行复议应诉职责。强化复议监督职能,全年新收行政复议申请121件,审结77件,纠错26件,纠错率33.77%,有力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四是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避免无执法权限的主体和不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开展执法,换发执法证件148人,依法注销行政执法证件173人。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参考425人,合格412人,合格率97%。分层分类开展执法培训,将全区56个行政执法主体分为乡镇(街道)、无执法和执法少的执法部门、执法多和问题多的执法部门三类,分期分批开展针对性培训,并进行模拟执法实务测试。抽取60卷行政执法案件开展评查,合格率93.3%。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案件线索三方研判、提前介入等制度,保障案件流转顺畅、衔接有力。
(五)加强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一是持续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发年度普法日历,发送普法提示单130件次,开展基层法治骨干培训164场次,6500余人。创新普法载体,制作普法视频28条,在“隆阳普法”等各类线上媒体刊发普法内容800余条。聚焦特殊节点、重点工作开展“法律六进+N”活动1000余场次,惠及群众60余万人次。二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区、乡、村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平台。全年提供法律援助1303件,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累计调解矛盾纠纷2430件,成功2361件,调解成功率97.16%,金鸡乡“三土”调解法成为基层治理“保山样板”。深入开展“长风行动”为民办实事工作,累计走访楼幢(小组)1599个,走访服务群众18.2万户、47.9万人,化解矛盾纠纷599件,消除安全隐患2422起,解决群众需求630件。三是构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抗震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的“1+4”应急管理处置体系,防灾、减灾、救灾体系更加完善,能力显著增强。四是加强基层依法治理,“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顾问”全省现场会在隆召开,律师法律顾问累计提供涉农服务1910件次、总服务时长2264小时,打通了基层法治服务“最后一公里”。全国文明城市首创首成,杨柳乡预防化解家庭纠纷工作法被评为全国先进典型,河图街道获评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蒲缥镇入选省级信访工作示范乡镇,芒宽村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带头担当履职,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委书记、区长带头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全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全区法治领域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二是聚焦重点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始终将工作着力点聚焦到全区法治工作的短板和“老大难”问题上,建立了综合行政执法协调会商联动机制,解决了一批征地拆迁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了一批重大风险隐患的矛盾纠纷,系统性提升了全区行政执法水平。三是紧盯“关键少数”,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持续提升全区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三、存在的不足
2025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法治思维还需进一步树牢,部分基层干部理解法律规定片面机械,未能将法律规范有效融入日常行政决策与执法实践,勇于担当与依法依规的有机结合不足。二是全民法治素养还需进一步提升,普法深度、精度与纠纷化解能力仍需提升,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还需持续营造。三是行政决策程序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如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意见征集渠道单一,外部专家论证参与不足,公众反馈率低、决策科学性受限。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扛牢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新一轮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细化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二是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坚持“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健全高效执行落实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常态化政企沟通交流和入企服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全力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全面启动实施“九五”普法,提质区乡村三级全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法治轨道上做好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工作,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是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坚持内培外引相结合,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加强公职律师建设,配强法制审核力量,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