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还在穿防护服 你却连口罩都不愿意戴
- 索引号
- 01525689-3/20241127-0081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公安分局
- 公开目录
- 治安管理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12-23
查处拒不执行
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件
据报道,在德尔塔变异病毒传播下,又一个变异病毒出现,这种病毒携带大量突变,对防疫工作也提出了更多挑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措施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也是共筑社会防控安全网的重要环节,对违反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防疫防控规定、对抗各种防疫检查,无理取闹、拒不执行政府命令、妨碍公务、逾越法律红线等涉疫违法犯罪行为,隆阳公安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九隆派出所
12月9日至17日,九隆派出所在对辖区行业场所开展疫情防控检查过程中,发现有3家网吧存在上网人员不佩戴口罩、网吧负责人监管不到位的问题;1家纹身店存在工作人员营业期间不佩戴口罩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民警依法给予上述4家行业场所负责人治安罚款处罚,并现场进行法治教育及政策宣讲。
永昌派出所
12月10日至17日,永昌派出所在开展疫情防控检查过程中,发现某酒店的负责人许某、某快递寄递点的工作人员何某、某网吧工作人员沈某,商铺经营者杨某甲、杨某乙、彩某、赵某共7人,疫情期间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民警依法给予7人治安罚款处罚。
青华派出所
12月19日,青华派出所对辖区网吧开展疫情防控检查时,发现某网吧前台工作人员孔某、杨某工作期间未按规定佩戴口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民警依法给予2人治安罚款处罚,并现场进行了法治教育及政策宣讲。
森警大队
12月21日,森警大队民警对辖区宾馆开展疫情防控检查时,发现霁虹路某宾馆管理人员黄某未按规定佩戴口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民警依法给予黄某治安罚款处罚。
杨柳派出所
12月20日,杨柳派出所在对街面商铺开展疫情防控、治安巡逻时,发现某糕点、五金、家电、土杂店4家店铺的经营者均未按规定佩戴口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民警依法给予了上述4家商铺店主治安罚款处罚。
金鸡派出所
12月20日,金鸡派出所在开展疫情防控、治安巡逻工作中,发现某家居商铺负责人吴某在经营期间未按规定佩戴口罩;居民王某正在违规聚集多人办理其儿子的结婚宴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民警依法给予2人治安罚款处罚。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防疫政策的防线,在任何个体身上“失守”,都可能造成个人承担不起的严重后果。
在此,隆阳警方呼吁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防疫法律法规,积极配合相关疫情防控措施,不造谣、不传谣,不抱怨、不埋怨,全民齐心协力、共克时艰,为辖区疫情防控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