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不到20米:栽了!
- 索引号
 - 01525689-3/20241127-01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公安分局
 
- 公开目录
 - 治安管理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9-09
 
近日,刘某和朋友到瓦房乡某饭店吃饭,期间喝了啤酒,饭局结束后,刘某把朋友的车从饭店门口倒出来,往沙瓦线方向行驶,车刚刚开出了几米就遇到了巡逻执勤的派出所民警。民警依法对刘某的证件进行检查时,闻到了车内有酒精味,于是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68mg/100ml,系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刘某如实交代了自己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违法行为。事发前,刘某侥幸地认为:天色已晚农村地区不会有警察查酒驾,另外,就是挪挪车而已,又不开多远的距离,一杯啤酒不碍事,完全不影响正常驾驶,而就是这样的侥幸心理让自己栽了“跟头”!
目前,派出所依法对刘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相关处罚。
隆阳警方提醒
天气炎热,正是饮酒高峰期,同样也是酒驾的高峰期,隆阳公安将持续加大力度开展夜间酒驾整治,坚决遏制酒驾引发的交通事故。同时提醒广大司机朋友牢记一条铁律: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酒驾代价高,不如找代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