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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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est/20190624-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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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19-06-24
一、立法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1999年6月28日审议通过,自1999年1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具有重要意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历来为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同时也为社会各界所密切关注。我国在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从预防的角度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制建设方面走在了世界的前列。
二、立法原则
(一)教育和保护的原则
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着眼点不是以打击犯罪来达到预防目的,而是立足于通过教育和保护来达到预防目的,这是基于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所决定的。
(二)从小从早抓起的原则。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必须从小从早抓起,这样就能从小增强未成年人分辨是非的能力,对外界不良诱惑有较强抵制力,培养未成年人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内因上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诱因,从而体现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最大效能。
(三)及时预防和矫治的原则。
发现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能否及时预防和矫治,决定着是否把握住了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最佳时机,俗语云“机不可失,时不再来”,错过了“及时”这一时机,再进行预防和矫正,往往会事倍功半,不易产生实效,对未成年人,对社会都将造成很深的负面影响。所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遵循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的原则。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特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我国第一部预防犯罪的专门立法,打破了刑事立法重处罚而忽视事先预防的状况,是我国刑事立法思想的重大突破。这部法律的主要特点有:
(一)科学的指导思想
加强管教,立足于教育和保护。在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犯罪行为时,首先采取的措施是加强管教,而不是仅仅实施处罚。
(二)预防对象的特定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预防对象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预防主体的广泛性
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会团体、学校、家庭、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等各方面共同参与,各负其责。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预防犯罪的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结合常见多发的未成年人犯罪,对不同年龄的未成年人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司法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共青团、少先队应当结合实际,组织、举办展览会、报告会、演讲会等多种形式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宣传活动。学校应当结合实际举办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的工作效果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应当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宣传活动。
(四)预防内容的具体性和可操作性,预防措施的多样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未成年人父母和其他监护人、学校的监管义务,公安机关对于未成年人的管理保护义务,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对于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教育宣传义务,各种媒体、娱乐场所等机构在经营中对未成年人应该尽的义务等等方面都做了具体详细的规定。
在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预防方面,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这意味着,只要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论判决与否,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均不得披露其个人资料。众所周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不公开审理,但人民法院的任何判决都是公开的,这意味着未成年罪犯的个人资料会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显然将“公开判决”与“公开披露”区别开来,力图避免在更大的范围里披露其个人资料,从而最大限度地对未成年人给予保护。
(五)预防责任的明确性
明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的责任,各种媒体、娱乐场所等机构在经营中对保护未成年人应该负的责任。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或者为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提供条件,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重大意义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培养未成年人法制观念和遵守法律的良好习惯,实现国家对未成年人的培养目标,对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利于进一步保障、促进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创造和维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利于预防和减少犯罪,降低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治安进一步好转。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制定、颁布和实施,推动了我国未成年人立法工作的发展,不仅使我国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有了法律依据和保障,而且促进和推动了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之后,我国又一部旨在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法律。该法的制定和实施,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一步走向法制化,对进一步引导、推动全社会共同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