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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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t/20190702-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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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2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商投资方面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强调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发出了新时代改革开放再出发、继续把改革开放推向前进的宣言书和动员令。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必须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继续实行积极主动的开放政策,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积极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是我国扩大对外开放和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内容,必须有健全的法治保障。总结改革开放40年我国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实践经验,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外商投资法确立了我国新型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确定了我国对外开放、促进外商投资的基本国策和大政方针,对外商投资的准入、促进、保护、管理等作出了统一规定,是我国外商投资领域新的基础性法律,是对我国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创新。通过制定和实施外商投资法,坚定实行高水平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以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彰显了新时代我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的决心和信心。

一、外商投资法出台的背景

(一)外商投资立法需与时俱进

中国的对外开放立法是从外商投资立法起步和发展起来的。1979年7月改革开放新时期第一批出台的7部法律就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它标志着中国打开大门引进外资、实行对外开放。1986年和198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又先后制定了《外资企业法》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陆续制定了一大批有关外商投资的实施性、配套性法规和规章。上述“外资三法”,为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发展创造了良好法治环境,对推动改革开放伟大历史进程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国内发展新形势下“外资三法”已难以适应新时代改革开放实践的需要。“外资三法”的相关规范已逐步为《公司法》《合伙企业法》《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合同法》等市场主体和市场交易方面的法律所涵盖;同时,新形势下全面加强对外商投资的促进和保护、进一步规范外商投资管理的要求,也大大超出了“外资三法”的调整范围。基于此,迫切需要在总结中国吸引外商投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一部新的外商投资基础性法律取代“外资三法”。

2019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以下简称《外商投资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外商投资法》以法的形式着力于投资促进和保护,为外企在华投资兴业创造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同时,这也标志着在推动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中,中国迈出关键一步。

(二)外商投资立法需适应全方位对外开放、高质量发展新形势

从国际新形势上来看,中国制定统一的《外商投资法》,改变以往法规分散的状态,同时与国际法律体系接轨,这是中国全面对外开放的实践需求。同时,中国引进外资到了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谋求高质量发展,就需要公平、中立的竞争环境。以《外商投资法》来营造法治化市场环境,这不光有利于吸引优质外资,也有利于以竞争促进中资企业做大做强。另外,科技革命的蓬勃发展,许多领域需要良好竞争环境来培育,需要新的产业进入。这就需要新的管理意识跟上来,鼓励国际主要企业进入中国,鼓励他们在中国投资、研发,而法律保障是对他们最坚实的支撑。

因此,总体来看,这个新形势是中国全方位对外开放,是引进外资走向高质量发展,是科技革命下国际竞争的需要。

二、外商投资法的主要看点

(一)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外商投资法》规定,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准入前国民待遇,是指在投资准入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负面清单,是指国家规定在特定领域对外商投资实施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国家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给予国民待遇。这是我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负面清单将简化外商在清单外领域投资的审批流程,为其营造开放、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体现了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将让中国的外资管理模式与国际开放程度较高的国家接轨,实现高水平投资自由化与便利化。

(二)坚持内外资一致,清晰体现了一视同仁、公平竞争原则

《外商投资法》规定,国家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制定工作;国家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通过公平竞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等。

公平对待内外资企业是我国一直坚持的政策。十九大报告提出,凡是在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都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外商投资法》相关条款回应了外商关切,传递了政府采购、标准制定等工作更加透明的信号,将大大增强中国市场对外资的吸引力。

(三)保护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保护是国内外企业关注的热点问题。《外商投资法》规定,国家保护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和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这一条款体现了我国对保护知识产权的高度重视。

近年来,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修订了多部法律法规,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了知识产权法院,并严厉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另外,针对技术合作问题,《外商投资法》强调“国家鼓励在外商投资过程中基于自愿原则和商业规则开展技术合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强制转让技术”。

我国曾经在入世议定书中明确表示,不以技术转让要求为前提批准外资准入,在随后相关区域经贸协定的签署中重申了这一承诺,并切实履行了这一承诺。《外商投资法》对此进一步明确,加上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将会更好保护知识产权。

(四)建立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

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完善的投资服务体系必不可少。《外商投资法》提出,国家建立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为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投资项目信息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外商投资法》同时规定,国家根据需要,设立特殊经济区域,或者在部分地区实行外商投资试验性政策措施,促进外商投资,扩大对外开放。

建立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将有效推动政府转变职能,建立政府和企业的沟通机制,使得政府更加主动给企业提供更多服务和支持。对外资企业而言,可以更加深入了解中国各类政策法规,及时掌握市场动向,进一步提升企业竞争力。许多人熟知的经济特区、自贸试验区、特别关税区等都属于特殊经济区域。将此写入《外商投资法》,既是对我国改革开放经验的总结,也是对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有力推进。

(五)建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

根据《外商投资法》规定,国家建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应当通过企业登记系统以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投资信息。针对未按要求报送信息的,还作出相应惩罚规定: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是为适应新型外商投资管理模式需要而增加的新制度,有助于政府更好了解外资信息,制定外资政策,进行外资管理。这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制度,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有此类制度。外国投资者或外商投资企业在华投资信息向我国商务主管部门报告,也体现了投资权利和义务的统一。

三、制定外商投资法的重要意义

(一)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外商投资法》着眼于增强发展的内外联动性,明确规定了多项促进内外资企业规则统一、促进公平竞争方面的内容,有利于贯彻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的原则,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制定和实施《外商投资法》,有利于更好地促进、保障和规范外商投资活动,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坚持内外资一致原则,将提高投资环境的开放度、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为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外商投资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这体现出内外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无差别地位,消除了准入限制,给予外资同等政策支持,有利于真正实现国际产业资本的自由流动。

(二)加快我国经济迈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发展

开放带来进步,封闭必然落后。制定和实施《外商投资法》,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有利于中国经济在全面开放新格局中实现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发展。

过去40年中国经济发展是在开放条件下取得的,未来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也必须在更加开放条件下进行。面向未来,我国经济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就必须抓住机遇、用好机遇,以扩大开放推动改革、带动创新、促进发展。

《外商投资法》鼓励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这对国内企业而言是挑战更是机遇。作为民营企业,要坚定信心、做强主业,在与外资企业同台竞技中提升自己,真正成长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

(三)外商投资有法可依,促国际经济合作

近年来,受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和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全球外国直接投资比例呈下降趋势,发达国家的外国直接投资下降则超过了50%,而中国使用外资数额却创历史新高,同比呈增长趋势。中国此时出台外商投资法,不仅从法律层面确保其更高水平的开放有规可循、有法可依,也增强了外资对中国市场的信心,吸引外商投资,有利于外国投资者在华做长远规划,促进国际经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