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柳乡全面推进“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实施方案
- 索引号
- 01525772-2-/2019-0804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杨柳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依据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8-04
杨柳乡全面推进“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
实施方案
为深化拓展“基层党建推进年”“基层党建巩固提升年”“基层党建巩固深化年”工作成果,全面提高全乡党建工作质量。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全面推进“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实施方案》,结合杨柳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全区组织工作会议及区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按照“强基固本、争创一流”的工作思路,围绕提升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对标准、强规范,抓重点、全覆盖,补短板、破难题,重落实、求实效,谋创新、提质量,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加快西山最具有活力和杨柳人民幸福家园建设步伐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抓实两项政治理论教育
1.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培训、“三会一课”等形式,利用远程教育、“云岭先锋”APP、学习强国APP等平台,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牵头部门:乡组织办、乡宣传办、各村(社区),完成时限:长期执行)
2.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按照中央、省、市、区安排,以“弘扬善洲精神·锤炼政治素质”为主线,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牵头部门:乡组织办、乡宣传办、各村(社区),完成时限:按照上级要求时限落实)
(二)实施基层党建“九项工程”
1.实施示范引领工程。结合“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主要任务,创建杨柳少数民族特色党建示范点、易地扶贫搬迁党建示范点、每个村(社区)形成独具自身特色党建品牌。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服务群众等重点,按照“四高四有四化四十分钟”创建标准,创建2个乡村振兴“党建+”示范乡村、5个农村基层党建示范点。(牵头部门:乡组织办、乡宣传办、各村(社区),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
2.实施提质增效工程。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党建工作,探索党建工作与职业培训、就业服务等相互融合,推动组织覆盖。(牵头部门:乡组织办、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民政办、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推动党建带群团工作,形成党群齐抓共管、齐争共创、齐头并进的工作格局。(牵头部门:乡组织办、乡工会、乡团委、乡妇联,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
3.实施“领头雁”培养工程。选拔优秀党员担任党组织书记。加大对党组织书记培训力度,各村(社区)和乡党委年内至少组织4次集中培训。向软弱涣散党组织和贫困村选派第一书记,管好用好驻村工作队员。(牵头部门:乡组织办、乡宣传办、各村(社区),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注重村级后备力量培养,每个村民小组至少有1至2名后备力量,每个村(社区)确定2至3名35岁以下后备人选,每个贫困村(社区)每年至少培养3名35岁以下入党积极分子、每2年至少发展1名35岁以下党员。充分发挥“青年人才党支部”培养后备干部的作用,充分运用区财政给予每个“青年人才党支部”每年5000元工作经费,每名党员100元的培训经费,丰富活动载体,不断提升后备力量党性修养和工作能力。(牵头部门:乡组织办、乡财政所,责任部门:各村(社区),完成时限:每年7月1日前)结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对村(社区)“两委”成员进行任职资格联审,实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乡级备案制度,探索建立薄弱村、后进村和先进村干部挂职交流机制。建立健全公开承诺、述职评议、经济审计、日常考核等制度,不断完善小微清单,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一事一议”、村务联席会议等制度。(牵头部门:乡组织办、乡民政办,责任部门:各村(社区),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4.实施集体经济强村工程。实践股份合作、产业带动、集镇拉动等模式,2019年确保所有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牵头部门:乡组织办、乡财政所、乡农经站,责任部门:各村(社区),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
5.实施支部堡垒工程。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19年实现党支部达标80%以上。严格执行党组织按期换届制度,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规范开展主题党日,探索开展开放式主题党日、创意型组织生活。组织开展民主议事、志愿服务、民情恳谈、走访慰问等活动。建立和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长效机制。深化城乡党组织互帮互助,深入开展校村结对联建。(牵头部门:乡组织办,责任部门:各村(社区)、乡直各部门,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
6.实施素质提升工程。注重从致富带头人、青年农民、高知识群体、少数民族中发展党员。强化党员教育培训,建立党员教育师资库,继续实施“百千万”工程,2019年实现普通党员进党校集中培训达到100%。创新党员管理方式,落实党员积分管理制。(牵头部门:乡组织部,责任部门:各村(社区),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按照有领导机构、有场地设施、有授课教师、有培训内容、有规章制度标准打造乡党校。在乡、村全面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逐步将讲习所、传习所、农民夜校等纳入中心(所、站)。(牵头部门:乡组织办,责任部门:各村(社区),完成时限:8月31日前)
7.实施深度融合工程。探索“网格+党支部(党小组)”模式,建立网格任务清单,推动基层事务、治理责任、公共服务进网格。
推行“4113”工作法,落实民情恳谈会、听证会、议事会等制度,健全村规民约和自治章程,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实施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牵头部门:乡组织办,责任部门:各村(社区),完成时限:8月31日前,长期执行)
8.实施“互联网+党建”工程。推广运用“六扇门”系统,提升“云岭先锋”APP使用率,切实用好“云视讯”、基层党建综合服务平台和网上党支部,按照省、市、区安排做好“党建云”推广运用。推进党建信息化与“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资源融合,加快网上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牵头部门:乡组织办、乡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各村(社区),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9.实施制度落实工程。坚持“一月一活动主题,两月一交叉比拼,三月一督查调研”。(牵头部门:乡组织办、乡纪委监委,责任部门:各村(社区)、乡直各部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开展“五项专项整治行动”
1.开展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2014年5月以来发展党员中存在的弄虚作假、“带病”入党、突击发展、异地发展、违反程序、档案混乱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3月前,各村(社区)组织开展自查,查找问题、列出清单;6月前,乡组织办对问题进行调研核实;9月前,就核实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委组织部。(乡组织办、乡纪委监委,责任部门:各村(社区)、乡直各部门。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2.开展宗教势力干扰侵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信教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党员信教问题开展全面摸底排查、综合分析研判、进行专项整治。3月前,以支部为单位对前期情况进行“回头看”,排查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信教问题,4月前报乡组织办;7月前,提出整治方案,处置一批信教党员。(牵头部门:乡组织办、乡纪委监委、统战、民宗,责任部门:各村(社区),完成时限:7月31日前)
3.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3月前,向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发送一次提醒函,提醒按时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6月前,全面排查2019年1月以来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9月底前对多次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进行谈话提醒;11月底前,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提醒、报告、报备、通报、处理机制。(牵头部门:乡组织办,责任部门:各村(社区),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
4.开展村组活动场所管理使用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村组活动场所管理不规范、使用效率低、作用不发挥等问题逐个排查整治。3月前,开展自查,对问题进行整改,完善管用制度;6月前,完善配套设施,并将情况上传基层党建综合服务平台备查。(牵头部门:乡组织办,责任部门:各村(社区),完成时限:6月30日前)
5.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文山会海、口号式党建、数字达标、材料美化,重“痕”不重“绩”,调研蜻蜓点水,挂钩不帮扶,只发文不指导等问题进行整治。2019年发文数量和会议次数要比上一年减少20%,领导干部到挂钩点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牵头部门:乡组织办,责任部门:各村(社区),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三、工作机制
(一)加强工作保障。各村(社区)要研究制定“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具体方案,健全责任落实体系,制定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和党组织书记责任清单,统筹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党(总)支部书记每年主持召开基层党建专题会议不少于4次,对基层党建重要工作部署、督促。要配齐配强各级党组织专(兼)职党务工作者,每年至少对党务工作者集中培训1次。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保障党建工作正常开展。
(二)实行绩效运用。乡党委全年组织开展4次党建调研,并根据调研情况分析结果,按照“好”“一般”“差”三个等次,进行2次评价通报。每次通报中“一般”“差”累计超过3项的约谈党建助理员、累计超过4项的约谈副书记、累计超过5项的约谈党组织书记,并在全乡通报批评。同时,党总支全年“差”累计超过3项或“一般”累计超过5项的,以及“一般”“差”累计超过7项的,基层党建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对“差”累计超过5项或“一般”超过10项,以及“一般”“差”累计超15项或出现《党建工作问责制度》中明确的7种情形之一的,实行党建工作问责。
(三)强化总结宣传。要加大“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宣传力度,认真总结推介具有杨柳特色的党建做法和先进经验,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载体和《云南组工通讯》《云南组工信息》《保山组织工作参考》、“保山先锋”“隆阳先锋”“幸福杨柳”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