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柳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
- 索引号
- 01525772-2-/2019-072800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杨柳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依据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7-28
杨柳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隆阳区关于建设幸福隆阳,创建美好家园的总体部署要求,为加快杨柳美好家园建设步伐,切实提升全乡人居环境,结合杨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
按照“扫干净、拆干净、理清秀、绿起来”的村庄干净整洁有序基本要求,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让全乡人居环境达到以下标准:
(一)路水村居扫干净,破屋残篱拆干净;
(二)厨卧柴草理清秀,工具衣服莫乱丢;
(三)人畜粪便全收集,绿化硬化无裸地;
(四)公私管理要分明,房屋风貌自提升;
(五)制度保洁费收齐,执行村规要彻底。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7月15日—8月5日)
成立全乡提升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做好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部署动员、组织实施、督促指导等工作。各村(社区)结合村情实际制定行动方案,党组织书记作为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第一责任人,担任指挥长,各村(社区)从村委会主任、副支书中明确1名具体责任人。充分利用宣传栏、大喇叭、宣传册、微博微信等形式,大力宣传村庄人居环境提升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8月1日至8月5日,以自然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人居环境提升户长会议,宣传人居环境提升的相关要求及政策、一并开展脱贫攻坚、危房改造、健康扶贫等相关政策宣传,与所有农户签订《户人居环境1档标准责任书》,统一干部群众思想,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8月6日—8月20日)
1.充实人员力量。党组织书记总抓,整合脱贫攻坚力量,组建涵盖村“两委”、村监委、驻村扶贫工作队、三大员、乡挂村干部的村级人居环境提升行动作战力量;各村民小组组建由党小组长、村民小组长、挂包帮干部、每户至少1人的小组作战力量。坚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组织群众,以群众的自觉行动为关键,充分发挥群众在人居环境提升行动中的主体作用,切实消除“等、靠、要”思想,动员群众自己动手建设美好家园。
2.责任区域划分。村(社区):沙瓦线(杨柳段)、蒲赛路(杨柳段)、杨罗线等重点路段,辖区内塘坝、水库、沟渠、河道及主干道。村民小组:组内道路、公共场所、户内外卫生。
3.分类统筹推进。根据《隆阳区提升村庄人居环境1档标准工作指南》标准要求,深入开展此次行动。
集中整治公共区域及道路。填平、修复未硬化村组道路的坑洼、坍塌地段;集中清扫村组道路,确保路面无垃圾、杂草、渣土;取缔道路两侧违建、废弃用房,清理墙体小广告、柴草、杂物、粪草等;理清路旁杂乱破败篱笆、杂草枯藤,铲除公共道路范围内农户种植的农作物;处理路旁垃圾山、垃圾坡;打扫公共场所、区域卫生;恢复被破坏的绿化带,修复被损坏路灯;疏通侧沟,清理侧沟杂草、垃圾、污水;清除河道、塘坝、水源点垃圾,确保水面无漂浮物;疏通河道、水源点。
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厨房干净卫生、厨具摆放整齐、灶台无垢;卧室衣服、被褥叠放整齐,物品收纳规范,地面清扫干净;客厅物品摆放整齐,墙面污渍清除,线路有序排列;院场干净整洁,农具摆放规范,有绿化;清除房前屋后垃圾;清理入户路杂草、垃圾,严禁入户路、庭院散养牲畜及堆放粪草;动物尸体一律深埋,严禁随意丢弃病死的畜禽尸体;房屋中电线、网线等线路排列整齐;板面陈旧的住房,要重新刷漆;粉刷、修复墙体破损开裂住房。
集中整治重点痛点。贫困户由挂包帮干部负责,非贫困户由村组提升人居环境作战力量逐户整治。8月6日—8月15日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分片集中整治,8月16日—8月20日,经村(社区)提升人居环境作战力量组织验收,对整治成效差的,重新整改。各项工作均需专人带队,领着干部、农户共同整治。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8月21日开始,长期坚持)
1. 完善管理制度。一是8月20日前完善并严格实施村规民约,把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纳入村规民约,明确奖惩措施,细化到不参加人居环境提升综合整治的,如何处置,户卫生执行不到位的,如何处置等。二是约定农户严格执行《户人居环境1档标准责任书》承诺,确保家家户户处理门前屋后、房内院落卫生,确保干净整洁。三是8月20日前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严格落实卫生费收缴,有收据、有花名册,并存入村级代管中心,未收取卫生费的于8月31日前全面收齐;各村监督保洁人员每3天至少清运垃圾1次;明确垃圾焚烧人员,高效利用已建成的垃圾焚烧炉。四是完善《卫生保洁管理制度》,各村管好用好保洁员,明确保洁员责任区域。各村(社区)保洁员必须分片包干,分时分段打扫卫生,必须每3天保洁1次,保证责任区域道路无渣土、粪便、垃圾,侧沟畅通无杂物,配合垃圾清运人员完成垃圾清运;同时督促并监督责任区域内群众落实“户人居环境1档标准”,拒不落实责任的上报村级处置;还要配合完成本村(社区)临时性保洁任务。
2. 强化整改落实。乡督查工作组加强对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督查检查,对乡督查工作组督查通报的问题,各村(社区)要及时整改、全面落实。
三、政策保障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19〕115号)精神,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各村(社区)统筹危改结余资金,用于提升人居环境工作。
(一)户厕改造。卫生旱厕按有墙、有顶、有门,贮粪池不渗、不漏、密闭有盖,厕所清洁、无蝇蛆、基本无臭,粪便定期清楚的标准进行改造;无公害厕所按有厕屋、便器、盥洗及地下集粪、排气等设施,或具有完整上下水的水冲式厕所的标准进行改造。完成改造且通过区级验收的,每户补助700元。
(二)旧房拆除。旧房拆除后每户补助500元,补助资金在区级人居环境提升补助资金中统筹,户均补助资金不超过区级补助资金上限。
(三)院场和入户路硬化。每平方米补助半包水泥,院场补助面积不超(含)50平方米,入户路不超(含)50平方米,补助资金在区级人居环境提升补助资金中统筹,户均补助资金不超过区级补助资金上限。
(四)落实“人均一棵树”指标。积极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完成“人均一棵树”指标,让村庄绿起来,对旧房拆除及公共区域闲置土地进行复垦复绿。
(五)危旧生产用房。鼓励农户自行处理有危险点或墙体开裂的圈舍、柴草房,拒不处理的由各村(社区)依据村规民约组织力量强制拆除。
(六)污水处理。对养殖大户进行全面摸排,发现随意排放污水的,责令限期整改,规定时间内拒不整改的进行强制拆除;仅涉及圈舍污水改造的农户,由各村(社区)在危改结余资金中统筹使用。
(七)补助标准和方式。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19〕115号)文件规定,按照1500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资金按户据实结算,村级统筹使用,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以自然村为单位实施,工程验收后拨付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在乡党委、政府和杨柳乡提升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下开展,乡直及驻杨有关单位、部门(站所)按照职责带头参加。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督查考核。
自2019年8月20日起,乡督查工作组将对各村(社区)提升人居环境行动工作进行全程督查、定期通报,对落实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村(社区),将严肃处理。
督查内容:一是宣传发动效果,重点查看户长会记录;二是集中整治效果;三是巩固提升效果;四是制度完善情况;五是执行《村规民约》、“户人居环境1档标准”、《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卫生保洁管理制度》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