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柳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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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72-2-/2019-0728004
发文机构
隆阳区杨柳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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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依据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9-07-28

杨柳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隆阳区关于建设幸福隆阳,创建美好家园的总体部署要求,为加快杨柳美好家园建设步伐,切实提升全人居环境,结合杨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

按照“扫干净、拆干净、理清秀、绿起来”的村庄干净整洁有序基本要求,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让全人居环境达到以下标准:

(一)路水村居扫干净,破屋残篱拆干净;

(二)厨卧柴草理清秀,工具衣服莫乱丢;

(三)人畜粪便全收集,绿化硬化无裸地

(四)私管理要分明,房屋风貌自提升;

(五)制度保洁费收齐,执行村规要彻底。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71585日)

成立全提升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做好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部署动员、组织实施、督促指导等工作。社区)结合村情实际制定行动方案,党组织书记作为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第一责任人,担任指挥长,社区村委会主任、副支书中明确1名具体责任人。充分利用宣传栏、大喇叭宣传册微博微信等形式,大力宣传村庄人居环境提升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81日至85日,以自然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人居环境提升户长会议,宣传人居环境提升的相关要求及政策、一并开展脱贫攻坚、危房改造、健康扶贫等相关政策宣传,与所有农户签订《户人居环境1档标准责任书》,统一干部群众思想,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86820日)

1.充实人员力量。党组织书记总抓,整合脱贫攻坚力量组建涵盖两委、村监委、驻村扶贫工作队、三大员、挂村干部的村级人居环境提升行动作战力量各村民小组组建由党小组长、村民小组长、挂包帮干部、每户至少1人的小组作战力量。坚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组织群众,以群众的自觉行动为关键,充分发挥群众在人居环境提升行动中的主体作用,切实消除“等”思想,动员群众自己动手建设美好家园。

2.责任区域划分。村(社区):沙瓦线(杨柳段)、蒲赛路(杨柳段)、杨罗线等重点路段,辖区内塘坝、水库、沟渠、河道及主干道。村民小组:组内道路、公共场所、户内外卫生。

3.分类统筹推进。根据《隆阳区提升村庄人居环境1档标准工作指南》标准要求,深入开展此次行动。

集中整治公共区域及道路填平修复未硬化村组道路坑洼、坍塌地段;集中清扫村组道路,确保路面垃圾、杂草、渣土;取缔道路两违建废弃用房,清理墙体小广告柴草、杂物、粪草等;理清路旁杂乱破败篱笆、杂草枯藤,铲除公共道路范围内农户种植农作物处理路旁垃圾山、垃圾坡;打扫公共场所、区域卫生;恢复被破坏的绿化带,修复被损坏路灯疏通侧沟,清理侧沟杂草垃圾、污水;清除河道、塘坝、水源点垃圾,确保水面无漂浮物;疏通河道、水源点

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厨房干净卫生、厨具摆放整齐、灶台无垢;卧室衣服、被褥叠放整齐,物品收纳规范,地面清扫干净;客厅物品摆放整齐,墙面污渍清除,线路有序排列;院场干净整洁,农具摆放规范有绿化;清房前屋后垃圾清理入户路杂草、垃圾,严禁入户路、庭院散养牲畜堆放粪草;动物尸体一律深埋,严禁随意丢弃病死的畜禽尸体;房屋中电线、网线等线路排列整齐板面陈旧住房,要重新刷漆;粉刷修复墙体破损开裂住房

集中整治重点痛点。贫困户由挂包帮干部负责,非贫困户由村组提升人居环境作战力量逐户整治86815日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分片集中整治,816820日,经村(社区)提升人居环境作战力量组织验收,对整治成效差的,重新整改。各项工作均需专人带队,领着干部、农户共同整治。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9821日开始,长期坚持

1. 完善管理制度。一是820日前完善并严格实施村规民约,把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纳入村规民约,明确奖惩措施,细化到不参加人居环境提升综合整治的,如何处置,户卫生执行不到位的,如何处置二是约定农户严格执行《户人居环境1档标准责任书》承诺确保家家户户处理门前屋后、房内院落卫生,确保干净整洁。三是820日前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严格落实卫生费收缴,有收据有花名册,并存入代管中心,未收取卫生费的于831日前全面收齐;各村监督保洁人员3天至少清运垃圾1次;明确垃圾焚烧人员,高效利用已建成的垃圾焚烧炉。四是完善《卫生保洁管理制度》,各村管好用好保洁员,明确保洁员责任区域各村(社区)保洁员必须分片包干,分时分段打扫卫生必须每3天保洁1次,保证责任区域道路无渣土、粪便、垃圾,侧沟畅通无杂物,配合垃圾清运人员完成垃圾清运;同时督促并监督责任区域内群众落实户人居环境1档标准拒不落实责任的上报村级处置;还要配合完成本村(社区)临时性保洁任务。

2. 强化整改落实督查工作组加强对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督查检查,督查工作组督查通报的问题,各村(社区)要及时整改全面落实

三、政策保障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19115号)精神,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各村(社区)统筹危改结余资金,用于提升人居环境工作。

(一)户厕改造。卫生旱厕有墙、有顶、有门,贮粪池不渗、不漏、密闭有盖,厕所清洁、无蝇蛆、基本无臭,粪便定期清楚的标准进行改造;无公害厕所有厕屋、便器、盥洗及地下集粪、排气等设施或具有完整上下水的水冲式厕所的标准进行改造。完成改造且通过区级验收,每户补助700元。

(二)旧房拆除。旧房拆除后每户补助500元,补助资金在区级人居环境提升补助资金中统筹,户均补助资金不超过区级补助资金上限。

(三)院场和入户路硬化。每平方米补助半包水泥,院场补助面积不超(含)50平方米,入户路不超(含)50平方米,补助资金在区级人居环境提升补助资金中统筹,户均补助资金不超过区级补助资金上限。

(四)落实“人均一棵树”指标。积极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完成人均一棵树指标,让村庄绿起来对旧房拆除及公共区域闲置土地进行复垦复绿。

(五)危旧生产用房。鼓励农户自行处理有危险点墙体开裂圈舍、柴草房,拒不处理各村(社区)依据村规民约组织力量强制拆除。

(六)污水处理。养殖大户进行全面摸排,发现随意排放污水的,责令限期整改,规定时间内拒不整改的进行强制拆除;仅涉及圈舍污水改造的农户,由各村(社区)在危改结余资金中统筹使用。

(七)补助标准和方式。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19115号)文件规定,按照1500/户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资金按户据实结算,村级统筹使用,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以自然村为单位实施,工程验收后拨付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党委、政府和杨柳乡提升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下开展,直及驻有关单位、部门(站所)按照职责带头参加。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督查考核。

2019820起,督查工作组将对各村(社区)提升人居环境行动工作进行全程督查定期通报对落实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村(社区),严肃处理。

督查内容:一是宣传发动效果,重点查看户长会记录二是集中整治效果三是巩固提升效果四是制度完善情况;五是执行《村规民约》、“户人居环境1档标准”、《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卫生保洁管理制度》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