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柳乡开展家庭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 索引号
- 01525772-2-/2019-0913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杨柳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依据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9-13
杨柳乡开展家庭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强命案防控综合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以营造社会和谐、家庭平安、家人安全为目标,以防范家庭矛盾引发的犯罪特别是“民转刑”、“刑转命”等案件为主线,以排查调处家庭矛盾、邻里纠纷,化解家庭安全风险为重点,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确保命案防控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切实发挥家庭安全风险评估在命案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提升家庭道德素质,促进家庭成员遵纪守法,统筹推进平安家庭、法治家庭、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以家庭的和谐促进社会的稳定,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杨柳、法治杨柳。
二、工作目标
在杨柳乡开展家庭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全面排查由家庭矛盾引发犯罪的风险隐患,特别是“民转刑”、“刑转命”等案件隐患,进一步健全完善家庭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家庭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家庭安全管控力度,落实命案防控治理的宣传、教育、警示等防范治理各项措施,切实降低家庭领域“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的机率,确保家庭和睦、邻里和气、社会和谐。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家庭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杨柳乡家庭安全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赵连忠 党委书记
副组长:字晓明 党委副书记
李兴锁 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成 员:余俊华 派出所教导员
杨朝辉 司法所所长
李罗艳 民政办主任
王 静 计生办主任
付 依 乡团委副书记
林鸣涛 宣传干事、乡妇联专职副主席
张晋华 信访专干
张 嵛 综治专干
李国湘 综治办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综治办,由党委副书记字晓明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家庭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推进、督导检查等各项日常工作。
四、评估体系
(一)评估范围及对象:评估范围为杨柳乡所有家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村(社区)组织村民小组在各自辖区内开展。
(二)评估标准:对目标家庭从家庭内部关系评价5项指标和家庭外部关系评价5项指标进行风险评估(见附件),将排查出的风险家庭分为高风险家庭、一般风险家庭和无风险家庭三个风险等级,其中高风险家庭和一般风险家庭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辖区家庭总户数的5%。
(三)评估程序:小组摸排、村(社区)定级、乡审核、包保稳控。
(四)评估结果:因评估结果涉及家庭隐私,应严格保密,不向家庭反馈,不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由各村(社区)建立台账进行管理掌握,实时关注,并报一份到乡综治办存档。
(五)包保责任:根据风险评估定级为高风险家庭和一般风险家庭的,由乡挂村领导、村(社区)干部分别包保,有针对性的做好风险防范和化解稳控工作。
五、工作安排
家庭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以后每季度进行一次风险评估,对风险家庭及时更新,并加强与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
(一)启动宣传(9月15日至9月20日):乡召开家庭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启动会,成立组织机构,安排部署工作,做好思想宣传和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9月20日至10月20日):各村(社区)组成家庭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小组,采取入户走访调查或根据日常掌握情况,认真填写《杨柳乡家庭安全风险评估测评表》,对目标家庭进行量化评估,按照三个等级进行定级、归档、明确包保责任人。
(三)分析预测(10月21日至10月31日):各村(社区)对可能引发家庭安全风险事项进行分析预测,特别是对可能引发“民转刑”、“刑转命”等案件隐患的高风险家庭。
(四)包保责任(长期):对分析预测出的高风险家庭,制定措施,包保责任,有针对性做好风险防范和化解稳控工作。挂村领导为包保责任人,村两委及监委干部为具体责任人,高风险家庭1星期1遍访,一般风险家庭1月1遍访。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及相关站所要将家庭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家庭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放到全局工作中来谋划实施,务必做到村(社区)不漏组、组不漏户,实现全覆盖,确保10月31日前完成风险评估和包保稳控工作。
(二)遵守评估程序。评估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估,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应评尽评,杜绝虚评假评漏评乱评,不搞闭门评估、想象评估,切实开展入户走访、全面摸排、精准评估,工作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对走访情况、评估结果严格保密。
(三)注重风险化解。通过评估结果,摸排影响家庭安全的各种因素,及时明确家庭安全风险化解的责任主体后,由乡挂村领导指导村(社区)做好风险防范和化解稳控工作,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及时上报。
(四)落实责任追究。乡党委政府将家庭风险评估工作纳入村(社区)年终考核,对应评估而未评估或组织实施评估流于形式,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重大“民转刑”、“刑转命”案件或群体性案(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挂村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中共杨柳白族彝族乡委员会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