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柳白族彝族乡联合村绿竹寨自然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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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72-2-/2019-0806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杨柳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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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依据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9-08-06

杨柳白族彝族乡联合村绿竹寨自然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家民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民办经济发〔2009315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意见》(云发〔20129号)、云南省民委《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建设等四个指导意见的通知》云族发〔201354号、《关于印发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云民宗发〔201611号、《关于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村级产业发展互助资金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依据《云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办法》(2009)、《隆阳区旅游发展规划》(2007—2020年)要求,杨柳乡党委、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深入调研,专题研究,结合杨柳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该规划涉及杨柳乡联合村绿竹寨自然村,共有农户143613人,其中彝族606人。联合村绿竹寨自然村社会治安良好,民风淳朴,村民随和,村内邻里和睦,村民遵纪守法、勤劳、纯朴。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扶持下,联合村绿竹寨自然村先后得到扶贫项目等资金扶持,为村民解决了不少的实际问题,村民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不断得到满足。但由于村民总体生产技术落后,基础设施薄弱等问题仍制约着本村社会经济的发展:一是农业生产技术落后,农产品科技含量低;二是畜牧养殖业生产管理粗放,牲畜全都是散放,经济效益不明显;三是传统民族特色文化挖掘不够,文化产业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四是资源优势开发利用率不高;五是村内基础设施滞后,村民市场经济意识不强,整体综合素质不高。

该项目省民委资金补助100万元, 实施期限为20193—201912月,一次编制,一年实施、验收。

二、组织领导

按照项目实施管理要求,经过乡党委、政府到村组织村两委、监督委、村民户长召开会议讨论,上报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监理小组、质量监督小组,确保项目工程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使工程发挥效益。具体名单如下:

1.项目实施领导小组

 长:杨润民   杨柳乡政府乡长

副组长:字晓明   杨柳乡党委副书记

蒋京伯   杨柳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员:李加富   杨柳乡村规办主任

             杨柳乡财政所所长

杨祖元   杨柳乡政府副乡长、扶贫办主任

赵文群   杨柳乡水管站站长

    杨柳乡民宗专干

祁顺法   杨柳乡联合村党总支书记

张维远   杨柳乡联合村监督委员会主任

鲁发荣   杨柳乡联合村委会副主任

王梦雪   杨柳乡联合村大学生村官

2.下设的项目工程监理小组

 长:蒋京伯   杨柳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员:李加富   杨柳乡村规办主任

             杨柳乡财政所所长

3.下设的工程质量监督小组

 长:字晓明   杨柳乡党委副书记

 员:赵文群   杨柳乡水管站站长

    杨柳乡民宗专干

三、建设内容

(一)培植增收富民产业工程

按照产业扶持到户要求,围绕联合村绿竹寨自然村优势资源,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形成村有主导产业、组有骨干产业、户有增收项目、构建近期增收有保障,远期发展有潜力,一村一业、一组一品的产业新格局。充分发挥本村特色产业资源优势,积极培育壮大特色种植、养殖产业。继续加大芒果等产业生产发展,逐步培植富民产业。

(二)建设特色宜居村寨工程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绿竹寨村内主次干道硬化6300平方米,挡墙支砌160立方米,涵洞7个,绘制国家脱贫攻坚政策及国家少数民族政策法规墙体画100平方,村内主干道安装太阳能路灯27盏,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标志碑1座。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16户。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1—20193月)

广泛宣传项目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做好项目区群众的思想工作,提高群众意识,充分调动和激发群众的积极性、参与性。

(二)项目上报阶段(20193—20194月)

根据项目相关建设要求,进一步规划、设计,制定实施方案,并上报相关部门给予批准实施。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94—201912月)

根据实施方案批准内容,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认真实施项目监管,严格工程质量,争取在限定工期内按质按量圆满完成项目施工。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912月)

项目竣工后,组织乡、村、组进行初步验收,完善相关资料及时上报,申请上级查验,顺利通过项目综合验收并投入使用。

(五)巩固提高阶段(201912月)

坚持建管并重,明确责任,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管护措施及村规民约,积极完善相关后续工作,进一步巩固提高项目建设成果,全面推进联合村绿竹寨自然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步伐。

五、效益分析

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是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和载体,对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通过项目实施,可推进培植增收富民产业、建设特色宜居村寨、提升群众发展能力、促进民族团结和谐等建设,力推生产发展、基础设施改善、社会稳定、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这是贯彻省委、省政府建设民族文化大省的重要保证,也是增强少数民族发展后劲,加快脱贫致富步伐,促进民族团结,做好联合村绿竹寨自然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建设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通过推进项目的实施,强化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扶贫效益等方面取得较大突破,特别是精准扶持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直接、快速、有效地解决贫困户的收入问题。预计整个项目的实施,可为联合村绿竹寨自然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注入强大动力。

六、保障措施

(一)后续管理

克服重建设、轻管理的思想,一手抓建设维护,一手抓管理宣传教育,做到建设、管理、养护与宣传并重;工程的维修、养护不论工程大小,都应建立明确的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人,做到责、权、利相结合,奖罚分明;工程维修、养护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使已经建成的工程项目更好地发挥永续效益。坚持群众在项目后续管理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调动群众参与项目后续管理的积极性,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入户座谈会、民情恳谈会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增强群众主体意识,动员群众管好到户项目,积极参与公益性项目管理。组织开展文明村创建等群众性创评活动,以激发群众参与的自觉性、主动性。正确处理好项目运行维护需要与群众承受能力的关系。

(二)相关制度

一是健全项目管理制度。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确保项目竣工后的审计、验收等工作的顺利进行,档案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负责材料收集整理,相关图纸、图片的分类归档最终移交。杨柳乡人民政府在做好项目自检自查合格的基础上,申请上级验收,并写出项目工作总结上报。二是完善村规民约。根据联合村绿竹寨自然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的建设,完善联合村村规民约,使之有效保护自然生态、人文环境及民居群落。三是建立示范村保护制度。结合实际,认真分析,制定出有针对性的保护制度,对实施的项目进行保护管理,在村民中广泛宣传,做到人人主动参与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