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柳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方案
- 索引号
- 01525772-2-/2019-0815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杨柳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依据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8-15
杨柳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进一步构建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隆发﹝2016﹞33)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乡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活动,构建我乡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稳定就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为载体,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依法维护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公平、正义,为构建和谐杨柳创造条件。
二、组织领导
建立由乡劳动保障所、乡总工会、乡属各单位等参加的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乡领导小组,乡总工会主席、副乡长王立刚任组长,分管领导杨祖元副乡长任副组长,主要成员由乡劳动保障所、工会、党政办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立刚 乡总工会主席、副乡长
副组长:杨祖元 副乡长
成 员:林鸣涛 总工会副主席
杨金荣 劳动保障所负责人
王 颖 劳动保障所干部
翟永胜 党政办主任、经审委主任
汪雪蓉 人事助理
杨柳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总工会办公室,由林鸣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三、创建工作职责
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能,共同推进构建工作。
(一)乡劳动保障所:负责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政策,指导和监督企业依法建立厂规,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执行劳动合同制度,指导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检查督促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引导企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维护企业和员工合法权益。
(二)乡总工会:负责指导企业建立工会组织,指导企业与职工签订《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及《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组织指导企业建立“双爱双评”制度和职工之家。根据本乡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任务,配有相应专兼职工作人员,对乡内用人单位数量、职工人数等基本情况清楚、基础数据准确、基础台账健全。
(三)各企业、用人单位:1.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劳动管理制度,遵守国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规定;遵守《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未成年特殊保护规定》等。2.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企业建立内部工资分配制度,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和加班加点规定,无拖欠克扣职工工资行为。3.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各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4.企业建立工会组织或构建单位建立区域性 (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建立工会组织,充分发挥工会在企业的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规模以上企业建立职工代表制度 80% 以上;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覆盖区域内用人单位 80% 以上.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摸底调查,宣传动员。在全乡进行广泛的创建活动宣传,通过乡劳动保障所做好辖区内企业户数、性质、职工人数、劳动合同签订率、集体合同签订数、工会组建数、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数等基本情况的调查统计。
第二阶段:制定计划,组织实施。加强领导,认真实施,严格考核。乡劳动保障所做好试点企业、商铺参与创建的指导、服务工作,监督检查劳动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经发办负责指导建立试点社区内雇主方代表组织,指导、帮助试点社区内经营者增强法律法规意识,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善待和关爱职工。
第三阶段:达标检查,巩固提高。统筹安排、综合推进创建活动。按照构建达标及考评细则自查自评达标情况,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构建活 动的内容和形式,建立创建活动的长效机制总结经验,为全面推进创建工作打好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贯彻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实现全乡内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全覆盖和参加社会保险全覆盖,企业内普遍建立劳动关系集体协商机制并签订集体合同和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二)以舆论宣传为导向,营造构建氛围。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印发工作简报等方式进行宣传,全乡、企业要制作构建宣传专栏,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构建的目的、意义及劳动保障、工会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及时宣传企业好的经验和做法,突出典型示范作用。
(三)建立检查制度。由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全乡各企业开展一次劳动法规综合检查,主要检查厂规厂纪建立情况,劳动用工管理情况,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及工资集体协议的履行情况,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贯彻《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特殊劳动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企业工会组建、活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