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桥镇野外违规用火曝光

索引号
01525764-2/20260305-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板桥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行政执法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6-03-05

板桥镇野外违规用火曝光


自进入森林防火期以来,板桥镇未出现有效降雨,尤其是当前高火险期,林区、山地、草地干燥易燃,火灾风险极高。但仍有少数群众防火意识淡薄,心存侥幸,违规野外用火,给森林资源安全带来严重威胁。为强化警示教育,现将板桥镇2025121日以来查处的违规用火案例予以曝光,希望广大群众从中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共同筑牢森林防火屏障。

①马王村蒋某某,因违反村规民约私自野外违规用火,支付违约金1000元。

②清水村尹某某,因违反村规民约私自野外违规用火,支付违约金500元。

③官坡村周某某,因违反村规民约私自野外违规用火,支付违约金300元。

④苏家村苏某某,因违反村规民约私自野外违规用火,支付违约金800元。

森林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全镇广大群众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禁火令》有关规定,树立牢固的防火意识。

下一步,板桥镇将持续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零容忍”。凡违反禁火规定的,将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引发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将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