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批准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林木的采伐许可办事指南

索引号
01525768-5-/2018-1125036
发文机构
隆阳区丙麻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办事指南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8-11-25

受委托批准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林木的采伐许可办事指南

受委托批准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林木的采伐许可办事流程图

BSZN-1100661000






受委托批准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林木的采伐许可

办事指南



保山市隆阳区丙麻乡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0日



一、受理范围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丙麻乡行政区域内30m³以下的林木采伐许可;30m³以上的林木采伐许可由丙麻乡人民政府初审

二、审批条件

(一)新办(首次)、增项、到期复查的准予批准条件:

1)林木采伐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名称预先核准书或公民身份证复印件;

3)有法律效力的山林权属证明;

4)符合规定的伐区调查设计文件;

5上年度采伐迹地更新验收合格证明

(二)依申请注销的准予批准条件:

申请人提出注销申请。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丙麻乡政务服务中心

办事窗口:林业服务中心窗口

办公时间:

工作日  

早上8301130  

下午230530

非工作日

按照预约的时间提供服务

乘车方式:乘坐中巴车到丙麻客运站,往东北方向步行500米即到。

四、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文件

新办



增项


到期复查

依申请变更(生产条件变更)

其他依申请变更



补证

依申请注销

1

集体(个人)林木采伐申请表

原件

1







2

纸质申请书

1







3

申请人身份证

复印件

1







4

家庭成员户口簿

复印件

1







5

林权证

复印件

1







6

示例1:林权证在信用社抵押的需要信用社同意采伐的证明

原件

1







7

示例2:村委会开具证明此地块属于农地不属于林地的证明(在农地种植的林木)

原件

1







8

示例3:集体林木需附组上的会议记录和经2/3以上村民同意并按手印的会议签到

原件

1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2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2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

此项目不收费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集体(个人)林木采伐许可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

丙麻乡政务服务中心林业服务窗口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1.窗口咨询:丙麻乡为民服务中心咨询窗口,电话号码:0875-2886018,地址:保山市隆阳区丙麻乡丙麻街47

2.纪检监察投诉:隆阳区丙麻乡纪委办公室,电话号码

0875-2886020

3.信函投诉:隆阳区丙麻乡纪委办公室,通讯地址:保山市隆阳区丙麻乡丙麻街47,邮政编码:678017

九、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下载地址: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网址:

http://ynzwfw.yn.gov.cn/index.html?siteId=4410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