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麻乡文化市场巡查制度
- 索引号
- 01525768-5-/2022-0511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丙麻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程序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5-11
丙麻乡文化市场巡查制度
一、为维护文化市场秩序,落实文化市场监察工作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文化市场执法工作到位,确保政令畅通,将制定本制度。
二、建立健全文化市场执法责任制,首先落实监管责任人,并对 自监管责任人实行定期轮换制。文化市场办应将分情况上报局机关备案。
三、文化市场办保证每天有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保证执法人员70%以上的工作时间用于市场巡查。执法人员对监管责任区域内的每家网吧、电子游戏厅每周分别检查不少于一次,对歌舞、娱乐场所、音像店铺每周分别检查不少于3—5家。
四、执法人员日常巡查时,应当依照机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经营单位或个人逐项检查。如实填写《文化市场现场检查记录》,并填写《巡查日志》。在检查网吧时,执法人员应当对该经营场所登记、核对上网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五、在巡查中发现经营单位实施违法行为的,应当按行政执法程序依法予以查处。办结的行政案件,应当记入经营户档案。
六、在文化市场监管工作中,滥用职权或不依法履行职责,造成管理失控、文化市场秩序混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本级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对不宜在执法工作岗位继续工作的,应当调离执法岗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丙麻乡文化站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