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2017年农村劳动力培训的通知

索引号
57982556-1-30/2017-0710009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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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8-05-17

 

  

  

隆阳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  

2017年农村劳动力培训的通知  

  

隆阳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区直相关单位:  

根据保山市委、市政府提出到2018年末全市累计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0万人次,全力促进全市贫困人口脱贫的要求,按照《保山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2017年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计划的通知》(保农工发[2017]1号)文件的安排部署,现将隆阳区农村劳动力培训的任务指标进行重新调整分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抓实工作  

隆阳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区直相关单位要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积极做好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抢抓时间,尽快将调整的2017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目标任务落实到责任部门和人员,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到位,责任到人,确保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或超额完成。  

二、结合实际精准施策  

    重点摸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结合全区“六大产业”和保山工贸园区(园中园)重点招商企业用工需求,加强组织和宣传动员,切实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全员参加技能培训,努力做到培训与转移就业有效对接。  

三、统一口径精确统计  

由隆阳区人社局负责牵头,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分别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培训统筹、统计工作。准确把握统计范围,严格统计制度,做到不重不漏,应统尽统,全面、真实、及时、准确的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及其统计工作,快速推进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同时在区、乡镇(街道)建立全区统一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信息台账。并请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以及乡镇(街道)于每月20日前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完成情况统计报表按时上报隆阳区人社局劳动就业管理办公室。报表纸质文档领导签字盖章后传真至:2127251电子版发至QQ邮箱511011116@qq.com  



(此件删减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