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 索引号
- 57982556-1-/2022-0819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就业创业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8-19
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在2年(含)以上的统筹地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的地区(以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布为准),可对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企业(僵尸企业不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劳务派遣机构申领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须提供与用工企业签订的资金使用协议),按实际参保缴费职工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持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参保单位2022年所在地区首次出现中高风险疫情上一个月参加失业保险实际缴费人数直接发放补助,无需企业提供培训计划、培训合格证书、职工花名册以及生产经营情况证明。同一企业该项补助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以上内容仅为政策解读,请以实际政策为准,具体由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经办工作人员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