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再调整

索引号
57982556-1-30/2018-0205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社局
公开目录
社会保险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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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2-05

为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逐步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提标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17〕308号),隆阳区再次上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此次调整自2017年7月1日起开始计算,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重度残疾人养老补助金由75元/月上调至85元/月,惠及全区12.53万人。截至2018年1月,隆阳区已全面完成隆阳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标补发工作。

(区人社局 郑舒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