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办法

索引号
01525707-9-/2021-0803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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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1-08-03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为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实施范围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通过政务服务网和政府官网,公示行政执法人员的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结果、监督方式等行政执法信息,主动向社会公示,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四类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三、实施原则

行政执法公示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合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

四、公示内容

(一)事前公示内容

1.执法主体。公示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内设执法股室的职责分工、管辖范围、执法区域以及所属执法人员姓名、职务、执法证件号码和执法范围等;

2.执法依据。逐项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双随机、一公示”监管事项清单;

3.执法权限。公示隆阳区农业农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职权范围;

4.执法程序。行政执法的具体程序,包括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逐项制定行政执法流程图;

5.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示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比例、抽查频次等内容;

6.监督举报。公示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地址、邮编、电话、邮箱及受理反馈程序,及时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举报。

(二)事中公示内容

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告知送达等执法活动时,要佩戴或出示执法证件,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按照规定着制式服装,佩戴执法

(三)事后公示内容

1.行政许可。行政许可单位名称、许可类别、许可项目、许可时间、有效期限等;

2.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相对人、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结果、处罚时间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等;

3.行政强制。行政强制的措施、执行方式、执行结果、查封扣押清单等;

4.行政检查。行政检查对象、检查依据、检查方式、检查时间、检查事项、抽查内容、存在问题以及整改情况;

行政执法决定和结果,除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不予公示的一律公示。

五、公示载体

行政执法相关内容公示载体包括:采用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网,政府官网等现代信息传播方式。

六、公示程序

(一)事前公示程序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的隆阳区农业农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通过相关网站具体公示,程序如下:

1.科教法规股牵头,组织相关股室全面、准确梳理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隆阳区农业农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等事前公示内容,报区司法局审核后公示;

2.组织相关股室全面、准确梳理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方式等须事前公示的内容,报市场监管局审核后公示;

3.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进一步明确具体操作流程和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许可条件、优惠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经隆阳区农业农村局主管负责人审查,报区司法局审核后公示;

4.公示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实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示透明,网上可查询,随时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

(二)事后公示程序

1.公示时限。(1)各类行政执法决定和结果,由执法机构在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公示;(2)按照上级的要求,对抽查结果正常的市场主体,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由分管副局长批准后向社会公示;(3)对抽查有问题的市场主体,区分情况依法做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

2.公示期限。各类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在互联网上公示满5年或者行政相对人是自然人的,公示满2年,经公示机构主要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及时从公示载体上撤下。原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及时撤下公示的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并作出必要的说明。

七、监督检查

加强对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要求公示、选择性公示、更新维护不及时等问题,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