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转交办投诉举报件办理公示事项

索引号
01525707-9-/2021-1201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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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1-12-01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

转交办投诉举报件办理公示事项

 

2021年隆阳区农业农村局收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转交办投诉举报件5件,已全部完成整改。现公示如下:

一、受理编号:D2YN202104160004,转办文号:保环督转〔202120号,转办时间:2021417日。反应内容:保山市隆阳区政府征收河图镇打渔村三家村一组农民田地用于堆放废弃石渣,导致农田无法种植,存在土壤污染风险。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该地块为象山路延长线施工工地,目前已对裸露砂石料进行遮盖处理。

二、受理编号:D2YN202104200026,转办文号:保环督转〔202130号,转办时间:2021421日。反应内容:保山市隆阳区丙麻乡稳鱼村畜禽养殖粪污随意排入乡间沟渠,污染周边环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刘竹兰、刘从光2户生猪散养户的污水外排进入沟渠现象,在周边闻到臭味,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已督促该两户群众按照要求整改,堵塞排污口,禁止粪污直排情况。

三、受理编号:D2YN202104230060,转办文号:保环督转〔202139号,转办时间:2021424日。反应内容: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永信街道附近养鸡厂距离保山市第九中学不到10米,臭味扰民。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经查,赵成雄、赵成龙、赵成元、赵成江4户养鸡场采用舍饲地面平养垫料模式,即肉鸡放在铺有锯木渣垫料的地面上进行饲养。养殖出栏一批肉鸡约3个月,周期内整体清出垫料和鸡粪共2次,清出的垫料和鸡粪直接装袋后出售给周边蔬菜种植户,运走作为有机肥原料还田利用。垫料和鸡粪结合在圈舍内发酵的过程会产生臭味,在养鸡场附近和九中内均能闻到较为明显的臭味。目前联合西邑乡人民政府与相关责任人沟通,该4个养殖场停止养殖,避免空气污染给周边群众带来不便。

四、受理编号:D2YN202104300038,转办文号:保环督转〔202167号,转办时间:202151日。反应内容: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唐家村委会2组某鸡禽养殖场建在居民集中区,养殖粪便堆场无环保措施臭味扰民,且雨天粪便被冲刷至道旁小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该养殖户杨某兵租用一块空地,用于堆放养殖粪便。现场检查时,约10㎡养殖粪污便直接堆在租用的空地上,无防雨防渗漏等环保措施。目前已督促其建盖堆粪棚一间,避免因雨水产生的污水外流污染环境的情况。

五、受理编号:D2YN202105030010,转办文号:保环督转〔202168号,转办时间:202154日。反应内容: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沈家村委会幸美村屠宰厂(原为养鸡场,距离东河不足1公里)生产废水直排东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经核查,现场无屠宰厂,为一个生猪养殖点,且该养殖点内无屠宰生猪的行为。现场检查时发现,养猪点产生的粪水均汇入场地东南面约10方的沉淀池,经2级沉淀后外排到旁边的无名灌溉沟渠,并汇入幸美沟,最后排入到东河。沉淀池内存有大量粪污,沉淀池完全暴露在外,无任何防污设施。目前该点已停止饲养生猪,对产床、投料口进行了拆除,对排污口进行了封堵。

 

监督电话:08753068018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