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中期)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索引号
01525707-9-/2022-0223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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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2-02-23

2021度(中期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隆阳区2020年农田建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文件精神,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云农建〔20205号)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保农通〔202024要求,下达隆阳区2020年农田建设任务5万亩。项目于2020918日根据《隆阳区扶贫办 隆阳区财政局关于调整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隆扶联发〔202024号)文件纳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库,获得立项批复。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5214.41万元省级配套资金667.76万元地方投资130.00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云南省乡村振兴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 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助金专项检查和绩效评价工 作的通知》(〔2022-42)要求,召集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开会研究隆阳区2020年农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具体事项,明确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指标。工作人员根据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进行自评。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目前资金到位6012.17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严格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认 真执行财政资金管理的规定,实行专户管理、项目管理和报 账制管理,切实加强对资金的监管,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和贪污。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账 核算,会计凭证和相关资料要单独装订、完善保存,自觉接 受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和检查。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新建高标准农田5万亩任务未完成,平原区生产道路通达度(=100%)、丘陵区生产道路通达度(≥50%)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亩均补助标准(≥1200元)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新增粮食和其他作物产能320万公斤;耕地质量比上年提高0.5个等次;水资源利用率比上年提高2%;工程寿命≥10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受益群众满意度90%完成,受益乡镇、村满意度90%完成。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资金拨付270万元,资金拨付率低,拨付率为4.49%,施工单位无力垫付资金施工。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争取资金尽快拨付到位;二是尽快完成项目全部建设任务尽早发挥项目建设效益。

五、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总分100分,自评98.5分。具体为: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35分,自评33.5分)。新建高标准农田5万亩任务未完成10分,自评8.5分),平原区生产道路通达度(=100%10分,自评10分)、丘陵区生产道路通达度(≥50%)完成10分,自评10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亩均补助标准(≥1200元)完成5分,自评5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55分,自评55分)。新增粮食和其他作物产能320万公斤15分,自评15分);耕地质量比上年提高0.5个等次15分,自评15分);水资源利用率比上年提高2%15分,自评15分);工程寿命≥1010分,自评10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分,自评10分)。受益群众满意度90%5分,自评5分),受益乡镇、村满意度5分,自评5分)。

自评为合格。

六、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尽快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发挥项目建设效益。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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