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2025年生猪良种引进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 索引号
- 01525707-9/20250725-0000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涉农补贴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07-25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生猪产业发展,优化生猪种质资源结构,保障生猪产能稳定供应,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助力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建设内容
计划按照“养殖重点村优先、先引后补、补完为止、结余调剂”的总体原则,支持向具备《种畜禽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引进2027头二元或地方良种后备母猪的养殖场(户)给予良种引进补贴。
(一)补贴对象。全区生猪养殖场(户),不包括种猪场,优先支持生猪养殖重点村。所有申报本项目奖补资金的养殖场(户),需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如存在以下行为的,取消申报资格:养殖场(户)法人或负责人有违法乱纪行为,且在影响有效期内的;发生过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已将养殖场所转让、出租、出借于他人使用的;不按规定做好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利用,特别是多次受到举报或群众反映较大且问题属实,或对指出问题拒不整改的;不配合、不接受现场核查或监测数据上报的;违反禁养区或东河流域管控政策从事养殖生产的。
(二)补贴标准。计划支持引进二元或地方良种后备母猪按不超过市场价格50%的补助标准,以每头最高600元给予项目补贴。
(三)实施程序
1.组织申报。由各乡镇(街道)组织发动符合补贴条件的生猪养殖场(户),以村(社区)为单位进行申报,通过乡镇(街道)审核后于2025年8月15日前将养殖户引种申请表(附件3)报区畜牧兽医工作站备案。
2.种猪引进。各乡镇(街道)按照区级审核的养殖场(户)名单及数量,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引种猪场,并将引种款全额支付供种猪场完成种猪引进;在隆阳区内种猪场引种的,可以乡镇(街道)或村(社区)为单位统一与种猪场协商并签订协议,先行支付引种款的农户自筹部分完成引种。种猪引进需落实动物产地检疫规程。
3.核查验收。由各乡镇(街道)组织人员,采取现场、视频、照片、台账资料等多种核查形式,对各村(社区)申报养殖场(户)的能繁母猪发放情况进行核查验收,填写好良种后备母猪发放情况表(附件4),并在各乡镇(街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各乡镇(街道)完成引种任务后(详见附件1),将引种的相关资料报区畜牧兽医工作站。
4.资金发放。全款支付完成引种的,由乡镇(街道)负责提供项目报账材料(包括种猪场资质、购买协议、发票、产地检疫证及附件4、附件5—1等),项目补贴资金将直接发放到各养殖场(户);在隆阳区内与种猪场签订有协议,实际仅支付良种后备母猪自筹款后完成引种的,由乡镇(街道)负责提供购买协议、发票、产地检疫证及附件4等,由种猪场提供种猪场资质及附件5—2,项目补贴资金发放到供种的种猪场。
二、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一)资金概算。项目计划总投资325.32万元。其中,计划引进良种后备母猪2027头,按每头市场价格1600元、财政补贴资金600元/头、自筹1000元/头测算,良种后备母猪引进总投资324.32万元,财政计划补贴资金合计121.62万元、养殖场(户)自筹资金合计202.7万元;财政支持项目宣传及实施相关材料费共计1万元。
(二)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325.32万元,其中,财政支持122.62万元(包括2025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64万元、2025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58.62万元),养殖场(户)自筹202.7万元。具体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详见附件1。
三、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为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
四、组织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成立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渔业股、计财股、畜牧兽医工作站及区财政局农业股负责人为成员的隆阳区2025年生猪良种引进补贴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畜牧兽医工作站,负责统筹协调项目管理相关事宜。
区畜牧兽医工作站成立项目技术指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及验收资金兑付工作。
组 长:彭兴明 副站长、畜牧师
副组长:邵恩荣 高级兽医师
成 员:杨林楠 副站长、兽医师
段永团 高级兽医师
孙志强 高级兽医师
杨云华 高级兽医师
尹晓飞 兽医师
杜转玉 兽医师
徐 萍 兽医师
付生娣 兽医师
王雯娟 助理畜牧兽医师
(二)强化资金管理。资金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农〔2021〕23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财农〔2025〕47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5〕34号)要求,加快项目资金拨付,定期调度资金执行进度,及时将下达的专项财政资金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强资金管理使用,并全面落实预算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三)加强绩效管理。项目实施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做好绩效目标分解,切实加强绩效管理工作,将预算绩效管理贯穿于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各环节,提高资金效益。具体绩效目标按《隆阳区2025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项目实施方案》《隆阳区2025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畜牧业产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执行。
附表:1、隆阳区2025年生猪良种引进补贴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
2、隆阳区具备《种畜禽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花名册;
3、隆阳区2025年生猪良种引进补贴项目申请表;
4、隆阳区2025年生猪良种引进补贴项目良种母猪发放花名册;
5、隆阳区2025年生猪良种引进补贴项目补贴花名册。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