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的通知
- 索引号
- 12533001MB1626953H-/2023-0414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机关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4-14
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
报送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区属有关事业单位:
为确保全区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报送质量,我局对全区公共机构2022年能源资源消费直报系统填报数据进行了审核,发现报送不及时、不完整、不规范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现将存在的问题、填报注意事项及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存在问题及填报方法
(一)基1表(公共机构基本信息表):此表为年报表,每年1月20日前报送,经审核发现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 此表未报送;
2. 基1表中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信息未填报或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基1表信息可直接在单位基本信息里修改并保存,点击“上报”即可。
(二)基2表(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状况表):此表为月报表,次月20日前报送当月能源资源消费数据。能源资源消费数据在季度或半年度结算的,结算后及时分摊至对应月份报送。经审核发现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 此表未报送;
2. 建筑面积未填报(建筑面积指本单位办公使用的所有建筑面积,职工住宅除外)。单位建筑面积能源消耗量=(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公务用车能源消耗量)/单位建筑面积,单位建筑面积电耗=年度总电耗/单位建筑面积,所以须报送建筑面积数据;
3. 用能人数未填报或用能人数统计不准确。用能人数的计算请严格按照“各行业部门用能人数计算方法”计算(详见附件1),原则上用能人数≥编制人数。人均能源消耗量=年度能源消耗总量/用能人数,人均水资源消耗量=年度水资源消耗总量/用能人数,人均电耗=年度总电耗/用能人数,所以须报送用能人数数据。如果所填报用能人数小于实际用能人数,直报系统所统计的本单位人均能源消耗量和人均水资源消耗量均超过实际消耗量,不利于反映本单位真实的能耗完成指标,所以用能人数必须统计准确;
4. 水、电、汽油、柴油等数据报送存在的问题:
(1)水、电、汽油、柴油等消耗费用(元)或消耗量未填报。报送时须填报各项能源消费金额和能源消耗量,缺一不可。
(2)报送的各项能耗费用数据须与单位财务支付凭证一致。如能耗费用中包括非办公产生的能耗费用,应剔除非办公能耗费用后再报送,并在本单位年度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表中对应月份备注说明。
(3)各单位填报的汽、柴油耗总量与公务用车系统中填报的油耗总量应保持一致。如存在非机动车用油情况,请在本单位年度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表中对应月份备注说明。
5. 报送数据存在逻辑错误的问题。部分单位报送的水、电、汽油、柴油等消费金额与对应消耗量计算出的各项能源资源单价与实际单价偏离过大,存在填报错误情况;
6. 基2表中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信息未填报。
(三)基3表(数据中心机房能耗表):此表为月报表,次月20日前报送当月中心机房数据。数据中心机房指本单位由信息设备场地(机房)、其他基础设施、信息系统软硬件、信息资源(数据)和人员以及相应的规章制度组成的实体。演播室、媒体中心、大型监控中心、应急指挥机房等可参照数据中心填报。主要填写数据中心机房各类IT设备总功率、空气调节设备功率、机房配电及附属设备功率的和。如中心机房有独立计量器的直接按计量器数据填报总电耗,中心机房电耗应独立填报基3表,不能计入基2表汇总报送。经审核发现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 此表未报送;
2. 基3表中填报的中心机房设备功率与实际不符,设备电耗计算有误。设备功率应按机身标注的额定功率填报,并根据各设备功率规范计算各设备电耗。
3. 基3表中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信息未填报。
(四)基4表(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状况表):此表为年报表,次年1月20日前报送。因云南省目前各地尚无城市集中供暖,基4表为空表,但须每年报送,直接点击“上报”即可。经审核发现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 此表未报送;
2. 基4表填报了数据。须申请退回,全部修改为“0”后点击“上报”即可。
(五)综合报表:此表为年报表,直报系统中没有二级单位的部门无须报送,有二级单位的主管部门必须填报。待二级单位报送数据(基1表、基2表、基3表、基4表)完成并全部审核通过后即可报送。综合报表共包括综1表、综2表、综3表、综4表。经审核发现的问题是:综1表、综2表、综3表、综4表未完成报送。
二、填报注意事项
(一)确保报送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要以各项能源消耗实际支出凭证为依据,如实填报系统。报送后系统将自动计算生成:综合能耗(吨标准煤)、人均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人)、建筑能耗(吨标准煤)、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千克标准煤/平方米)、人均水耗(立方米/人)、人均电耗(千瓦时/人)等相关能耗数据,以上数据将对全区公共机构能耗定额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提供重要依据,所以各单位要确保报送数据真实、完整。
(二)确保报送数据不重复
1. 统一支付所有合署办公单位能耗费用的单位,且分别向所有合署办公单位收取相应能耗费用的,要剔除合署办公单位所缴费用后再报送;
2. 统一支付能耗费用中包含单位职工住宅区、食堂承包户及商铺承租户能耗费用等不属于本单位正常办公产生的能耗费用的,要剔除非本单位的能耗费用后再报送。
(三)确保报送数据流程完整
1. 没有二级单位的部门,正常报送本单位基1表、基2表、基3表、基4表即可。
2. 有二级单位的部门,完成本单位基1表、基2表、基3表、基4表报送后,对系统中二级单位基1表、基2表、基3表、基4表数据按照上述易错情况进行严格审核通过后,再报送综1表、综2表、综3表、综4表。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数据统计报送工作。能耗统计是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基础,能耗统计数据直接反映节能是否取得成效。公共机构节能是通过能源资源消费直报系统数据进行逐月比对,及时发现能耗超标问题并完善节能措施,最终达到能耗逐年递减的目的。经过抽查,发现不少单位对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不重视,节能宣传工作开展不到位,部分干部职工节能意识不强,缺乏用能成本观念,浪费能源资源现象依然存在。因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能耗统计工作,认真落实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能耗统计人员要相对固定,确定专人负责能耗数据的采集、汇总分析和报送工作,不断提高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报送质量,为开展好节能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加强节能宣传教育工作。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开展好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实践活动,将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培训体系,定期举办知识讲座、岗位培训等“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营造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发展的氛围。
(三)按要求建立能耗资源消费统计台账。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是提高能源统计工作效率和数据质量的重要手段,是保证基础数据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的重要保障。也是反映各单位是否积极开展节能管理工作的痕迹检验,同时也是上级督查检查的必查项目,所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相关台账明细”相关内容(详见附件2),认真收集整理,完善相关台账。
(四)加强数据报送信息交流与管理工作。为加强我区公共机构能耗报送中的信息交流与管理,请还未进微信工作群(群名:“隆阳区公共机构能耗上报工作群”)的业务人员及时联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车节能股申请进群。业务人员调整的请及时做好工作交接,确保报送工作正常开展。
(五)及时完成数据补报工作。请各单位认真对照“隆阳区公共机构2022年度能源资源消费数据报送情况统计表”漏报情况(详见附件3),于2023年2月10日前登录能耗直报系统完成数据补报,报送业务问题请联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车节能股。
附件:1.各行业用能人数计算表
2.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相关台账明细
3.隆阳区公共机构2022年度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报送情况统计表
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