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迎接打击欺诈骗保交叉检查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23828288112-1-/2020-0803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医疗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8-03
 
关于迎接打击欺诈骗保交叉
   
   
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文件《保山市医疗保障局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分类专项治理行动复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保医保办〔2020〕16 号)要求,全市打击欺诈骗保分类专项治理行动已进入复查阶段,为迎接昌宁检查组对隆阳区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的抽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检查组: 赵国春   昌宁县医保局副局长
   
李加武   昌宁县医保局待遇保障股股长
   
李  刚   昌宁县医保中心主任
   
李家名   昌宁县大病合署办人员
   
陪同人员:万书言   隆阳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赵文银   隆阳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副主任
   
        段  勇   隆阳区大病合署办工作人员
   
二、时间安排
   
8月3日至8月7日(具体行程安排见行程表附件1)。
   
三、其他相关要求
   
(一)各定点医疗机构要配合昌宁检查组进行交叉检查工作。
   
(二)检查内容。2018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5 月 31 日,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医保政策、履行服务协议情况。重点内容为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串换项目、分解收费、转嫁费用、超医保支付限制范围用药、无指征住院等问题。
   
   
附件:1.2020年打击欺诈骗保分类专项治理行动复查昌宁县到隆阳区交叉检查时间安排表
   
     
   
   
                         隆阳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