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开组〔2020〕28号 关于印发《隆阳区巩固脱贫成果和完善帮扶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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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59-7-/2020-1112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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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文      号
隆开组〔2020〕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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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11-12

隆阳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隆阳区巩固脱贫成果和完善帮扶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隆开组〔2020〕28 号

各乡镇(街道),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区直各企事业单位,中央及省市驻隆单位:

  经报请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修改完善后的《隆阳区巩固脱贫成果和完善帮扶机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原下发的《隆阳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隆阳区巩固脱贫成果和完善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开组〔2020〕11 号)同时废止,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隆阳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 年 11 月 12 日

 

 

 

 

 

隆阳区巩固脱贫成果和完善帮扶机制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 机制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夯实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基础,切实防止 返贫致贫,结合全区脱贫攻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注重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注重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注重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注重外部帮扶与群众主体相结合,创新工作机制,统筹各方资源,精准分类帮扶,一手抓巩固脱贫成果,一手抓防止返贫致贫,夯实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基础,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确保 高质量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

  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突出抓好产业就业、素质能力提升、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强化返贫监测预警、动态帮 扶,有效防范返贫致贫风险,构建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着力巩固 脱贫成果,全面提升脱贫质量,确保现行标准下全区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村高质量出列,贫困县高质量脱贫摘帽,消除区域性整体贫困,为实施乡村振兴打牢基础。

三、完善工作机制

  (一)完善致贫返贫监测预警机制 坚持动态监测常态化管理机制,以贫困户兜底保障台账为基 础,以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为重点,以行政村为单位, 乡村统筹力量,采取入户排查、研判分析等方式,按月开展致贫 返贫监测预警对象摸排工作,全面摸清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 贫户以及兜底脱贫户的因病、因残、因学、因灾、因意外事故、 因新冠肺炎影响等产生的问题和风险点,综合评估返贫致贫风险、 防贫资金救助需求等情况,每月按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监测预 警对象情况。各级各部门坚持“一线发现”“一线化解”,灵活采 取临时救助、防贫保险理赔、社会保障帮扶、各类资金救助等措 施,以及根据监测预警户返贫、致贫风险,通过乡镇本级或协调 相关行业部门、挂包单位,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及时 因户施策、分类帮扶,快速高效的组织开展干预措施,防止返贫 及新增致贫。〔牵头单位:区扶贫办;责任单位:区直脱贫攻坚主 责部门,各乡镇(街道)〕

  (二)健全产业发展带贫益贫机制

   1.科学完善产业发展规划。认真编制产业发展规划,持续 加大产业投入,有产业连片发展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集中连片规模发展,实现贫困人口持续稳定长效增收,引导每户贫困户发展1个以上持续稳定增收产业。做强做大优势产业,重点抓好两烟、蚕桑、核桃、生猪、肉牛等产业。加快打造“绿色 食品牌”,推进有机茶叶、精品咖啡、生态肉牛、中药材、特色果 品、优质蔬菜、优质核桃、工业大麻等重点绿色产业发展,绿色 有机面积年均增长 10%和 5%以上。着力打响“隆阳乡耕”区域公 用品牌,建立区域公用品牌准入制度,遴选特色产业、优势产业 及重点产业的优秀品牌、产品,增强品牌市场竞争力。〔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大力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盘活村集 体现有资产、资源和资金,以村集体资源性、经营性、公益性资 产为重点,结合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十种模式”盘活资产,多渠 道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继续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农 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 员,努力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规范和推 动资产收益分配,保障贫困户利益。鼓励贫困户以土地、林地等 资源入股,实现收益,增加收入。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种植基 地、养殖小区、仓储冷库、加工或交易场所等,形成村集体资产, 优先租赁给贫困户,实现贫困群众、贫困村集体经济有稳定收入。〔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 道)〕

   3.建立消费扶贫长效机制。做好扶贫产品认定工作,指导 好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认定扶贫产品,及时更新并宣传扶贫产品 供应商名录,鼓励合作社、农业、工业、商贸流通等企业与贫困户建立连接机制(采购、用工),做好扶贫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严肃查处涉农价格(收费)违法行为;指导预算单位通过优先采购、预留份额方式在“扶贫 832 平台”采购隆阳区扶贫产品,动员机 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会、各挂包单位、“万企帮万村”企业、驻隆各 商会等将消费扶贫纳入帮扶工作内容优先购买扶贫产品;加强与 上海闵行区对接,发挥东西部扶贫协作优势建立长期稳定的扶贫 产品供销关系;发挥电子商务优势,拓宽扶贫产品销售渠道。〔牵 头单位:区扶贫办;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 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社、区总工会、区工商联,各乡镇 (街道)〕

   4. 抓实扶贫小额信贷工作。严格落实《隆阳区扶贫小额信 贷管理办法(试行)》,为有意愿发展产业的贫困户、边缘易致贫 户提供贷款额 5 万元以下、3 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 放贷、财政贴息、区级建立风险补偿金的信用贷款。对符合贷款 条件的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做到“应贷尽贷”。对符合无还本 续贷、展期、延期、追加贷款、风险补偿条件的及时予以支持和 办理,做到应续尽续、应展尽展。〔牵头单位:区扶贫办;责任单 位:各乡镇(街道)〕

  (三)落实就业扶贫精准对接机制

   1.加强技能培训。科学设置培训项目和培训内容,按规定 程序公开选择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联合用工企业等市场主体,组 织贫困劳动力开展精准培训、订单培训、专项培训、定向培训、定岗培训、长期培训,确保贫困劳动力有一技之长。〔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区教育体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林业和草原局、区 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各乡镇(街道)〕

   2.提升组织化水平。坚持外出转移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两手 发力,精准对接贫困劳动力“供给”与“需求”,提高致富带头 人和劳务经纪人带动就业一批、服务平台推荐就业一批、就地就 近转移就业一批、入园入企就业一批、劳务输出推动就业一批、 设立扶贫车间安置就业一批、个体私营企业吸纳就业一批、开发 公益性岗位兜底就业一批的“八个一批”组织化程度。积极探索 “互联网+就业扶贫”,充分利用人社就业扶贫系统,真正打通 信息渠道,助力贫困人口走出信息“洼地”,实现足不出户找工 作。〔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区扶贫办, 各乡镇(街道)〕

   3.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区有中心、乡有站、村有 点,市场主体参与的就业服务体系,确保工作指导和劳动力信息 调查、岗位推荐、宣传发动、组织输出等工作服务到位。配合市 级筹建驻外劳务服务工作站,充分发挥驻外劳务服务工作站作用, 加强劳务对接,定期召开专场招聘会,发布岗位信息,公布联系 方式,加强跟踪服务,为外出务工搬迁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 道)〕

  (四)建立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长效机制

  1.健全安置点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安置点基层群众自治组 织,将搬迁群众纳入迁入地所属村(社区)、村(居)民小组管理。 建立健全安置点基层党组织,依法选举产生村(居)民委员会等 基层自治组织,同步组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落实 搬迁群众与迁入地居民同等享受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社会 保障等政策;同步享受安置点建设的会议室、活动室、商铺、扶 贫工厂(车间)、停车场等集体资产收益。确保安置点有机构理事、 有人员服务,使迁入群众实现搬得出、稳得住,不断提升群众的 获得感、幸福感。〔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区委 组织部、区教育体育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各乡镇(街道)〕

   2.开发安置点公共管理服务岗位和公益性岗位兜底就业。 在 800 人以上的芒宽集镇、西邑永信集镇、辛街集镇、水寨集镇 安置点设立就业服务工作站,提供一站式就业管理服务;配合市 级筹建驻外劳务服务工作站,充分发挥驻外劳务服务工作站作用,加强劳务对接,定期召开专场招聘会,发布岗位信息,公布联系 方式,加强跟踪服务,为外出务工搬迁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对有培训需求的搬迁贫困劳动力免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确保有 培训意愿和劳动能力的搬迁群众每年至少接受1次职业技能培 训,掌握1项职业技能。〔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因地制宜培育优势特色产业。引导农产品加工产能向有条 件的安置点周边聚集,提升农产品质量,加大“优质农产品”向“优势农产品”转化力,巩固发展好安置点“扶贫车间”,支持 发展安置点加工业等;引导搬迁群众更多参与产业发展,带动搬 迁群众进入产业链,推广“订单收购+分红”、“农民入股+保底收 益+按股分红”等模式,建立搬迁户与带贫主体利益联结机制,让 搬迁群众共享后续产业发展成果。〔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 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扶贫办,各乡镇(街道)〕

  (五)强化基层社会治理机制

   1.加强党建和扶贫双推进。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达标创建, 落实好“整区提升、整乡推进、百村示范、千组晋位”四级联创 机制,推动乡镇(街道)党(工)委落实直接责任、村(社区) 党组织落实具体责任、村(居)民小组党支部落实基本责任,创 建一批基层党建示范乡、村、组。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继续落实区级领导挂村整顿、乡镇(街道)干部包村整顿、上级 部门联村整顿、第一书记驻村整顿等措施,压实整顿工作责任, 确保取得实际成效。深化农村“领头雁”培养工程,实施组织选 派、招考录用、择优回引、异地交流、培养提拔、评选激励“六 项措施”,不断提高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的整体水平。〔牵头 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工)委〕

   2.持续推进驻村扶贫工作。严格执行《隆阳区驻村工作队 管理办法》,持续发挥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作用,履行驻村 工作责任,落实驻村工作队员各项补助政策,助推村级做好脱贫 攻坚成果巩固提升,打牢乡村振兴基础。〔牵头单位:区委组织 部、区联席办;责任单位:驻村工作队员派出单位,各乡镇(街 道)党(工)委〕

    3.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坚持“富 脑袋”和“富口袋”并重,加强智志双扶,不断激发贫困群众内 生动力。选树先进典型,汇聚正能量,教育引导隆阳区贫困群众 树立自强不息、诚实守信、脱贫光荣的思想观念和感恩意识,激 发带贫脱贫光荣的社会风尚。扎实开展民情恳谈,分层分类分对 象组织召开民情恳谈会、党员会、户长会、家庭会,与群众拉家 常、讲政策、谈变化、话感恩,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进一步提高 群众满意度。〔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联席办、 驻村工作队员派出单位、区直挂包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工) 委〕

   4.加快推进村民自治。突出群众主体,积极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教育实践活动,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推 动健全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 理机制。健全完善村规民约,2021 年底,全区所有村(居)民 委员会村规民约健全完善,有条件的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同步建立 村规民约。提升村规民约执行力,建立履约评议会等群众组织, 奖优罚劣,激发村民遵守村规民约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增强村规 民约的严肃性、权威性,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 教育、自我监督。〔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委组织 部,各乡镇(街道)〕

  (六)精准落实社会保障救助机制

   1.落实基本生活救助政策。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 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规定程序全部纳入农 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 退。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将符合特困供养条件对象及时 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落实孤 儿等特困儿童保障制度,及时将孤儿等符合条件的特困儿童纳入 保障范围,落实散居孤儿日常关爱保护机制,切实保障孤儿的合 法权益,确保孤儿健康成长。落实临时救助制度,对遭遇突发事 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 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 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及时给予临时救助,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 扶贫办,各乡镇(街道)〕

   2.落实综合社会保障政策。加强行业政策衔接,继续有效 推进基本生活救助与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农村危房改造等政策 的衔接,综合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两不愁、三保障”问题。 对因病、因残、因灾、因学、因突发事件等返贫致贫的农村人口, 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应保尽保。对有因病致贫返贫风险的,纳入签 约服务范围,制订“一病一方”,及时做好住院转诊服务,不降 低医疗费用报销标准,跟踪指导救治后用药和康复管理。〔牵头单 位: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责任单位:区教 育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 扶贫办,各乡镇(街道)〕

  (七)建立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开发式扶贫机制

   1.持续推进沪滇扶贫协作。加强隆阳区与上海市闵行区两 地间扶贫协作,促进两地经济、社会、人才交流等方面的交流与 合作,全面深化“携手奔小康”结对帮扶关系;扎实抓好组织领 导、人才交流、资金使用、产业合作、劳务协作、携手奔小康“六 项任务”,确保闵隆对口扶贫协作机制高效运行,全面完成沪滇扶 贫协作的各项工作。〔牵头单位:区扶贫办;责任单位:区委组织 部、区财政局、区教育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 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2.培育多元社会扶贫主体。深入开展“万企帮万村”精准扶 贫行动,积极引导社会公益组织和非政府部门以扶贫项目为依托, 助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积极动员个人参与扶贫,持续巩固贫 困村企业帮扶全覆盖。推动建立产业、就业帮扶信息畅通机制。 落实好各级出台的企业参与扶贫奖补政策,鼓励企业持续参与开 发式扶贫,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帮扶贫困地区发展产业;建立企 业参与扶贫开发荣誉机制,每年表扬带贫益贫成效突出的企业, 并作为企业信用优先给予金融信贷支持;对企业捐赠的款物,落 实税前扣除政策。〔牵头单位:区工商联;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扶贫办、区税务局、金融办、 区红十字会,区各乡镇(街道)〕

  (八)创新风险防控机制

   1.建立产业扶贫风险评估机制。对扶贫资金投入的产业项 目开展风险评估,在规划编制、项目库管理和政策措施落实、产 业技术指导上评估,对带贫主体企业信用、产销对接、带贫能力 和利益分配进行评估,推动贫困地区第一二三产业发展形成良好 循环态势。〔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健全完善产业就业抗风险能力。对贫困户扶贫产业实施 政策性农业保险,支持连片规模发展的扶贫产业项目参保,支持 贫困劳动力参加失业保险,增强贫困户和带贫主体抗风险能力。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各乡镇(街道)〕

  3.推进防贫资金救助机制。乡镇(街道)组织各村(社区) 开展致贫返贫风险分析,在监测预警对象基础上排查辖区内是否 存在因病、因学、因灾、因意外等存在较大返贫致贫风险而自身 又无能力消除风险,经采取政策性补助、政策性贷款、防贫保险 理赔、临时救助、社会帮扶、各类资金救助等措施后仍不能消除 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照《隆阳区精准防贫资金管理使用方案》组 织开展救助。〔牵头单位:区扶贫办;责任单位:区精准防贫资金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4.继续实施防贫保险帮扶机制。继续实施以防止全区乡村 户籍人口因病、因灾致贫或返贫为重点,由市、区财政补贴和保 险对象共同承担缴纳保费,保险公司负责理赔运营,乡村配合保 险公司做好政策宣传、保费收缴等工作的防贫保险机制,参保率 稳定达到 95%以上。〔牵头单位:区扶贫办;责任单位:区防贫保 险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防止返贫巩固脱贫成果作为重 大政治任务,严格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 管理体制,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防止 思想松懈。坚持“四个不摘”要求,推动脱贫攻坚责任、政策、 工作落实落地。

  (二)加大统筹协调。保持脱贫攻坚政策稳定。加大财政专 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强化财政涉农资金源头整合。积极争取省、 市政策供给,及时研究制定防止返贫巩固脱贫成果和动态帮扶的 政策措施。各项惠民政策、项目和资金,最大限度地向贫困村、 贫困人口倾斜。乡村振兴相关支持政策要优先向贫困地区倾斜, 补齐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以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

  (三)严格监督考核。将防止返贫巩固脱贫成果工作纳入脱 贫攻坚成效考核,开展常态化专项督查,对考核结果靠后、存在 突出问题的区直部门、乡镇(街道)进行约谈,对搞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和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厉追责问责。 (四)营造良好环境。鼓励区直部门和乡镇(街道)因地制 宜探索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 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机制,改进工作, 提高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