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闵行区与隆阳区村企结对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07-9/20250918-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资金项目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09-18
各有关乡镇(街道):
现将2025年闵行区与隆阳区村企结对项目及资金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规模
2025年闵行区与隆阳区村企结对项目资金153万元,资金来源为闵行区定向捐赠隆阳区32个村(社区)村企结对帮扶资金。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提升、产业配套等。具体为:
(一)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结对帮扶项目资金78万元,其中:板桥镇5万元,瓦马乡15万元,水寨乡16万元,芒宽乡17万元,辛街乡15万元,永盛街道10万元。
(二)上海市闵行区工商业联合会结对帮扶项目资金75万元,其中:瓦渡乡20万元,潞江镇15万元,蒲缥镇15万元,丙麻乡10万元,瓦房乡15万元。
二、结对项目
2025年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工商业联合会结对帮扶隆阳区32个村(社区),实施村企结对帮扶项目28个(详见附件1),覆盖11个乡镇(街道)32个村(社区),其中:上海市闵行区工商业联合会结对帮扶隆阳区15个村(社区),实施项目13个;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隆阳区17个村(社区),实施项目15个。具体如下:
(一)上海市闵行区工商业联合会结对帮扶项目
1.瓦渡乡。实施项目4个,分别为:实施瓦渡乡打坪村主干道护路挡墙支砌项目1个,实施瓦渡乡平场子村石门坎组内道路硬化项目1个,实施瓦渡乡土官村大水井护路挡墙及道路硬化项目1个,实施瓦渡乡浪坝村民委员会篱笆榨小组组内道路硬化项目1个。
2.潞江镇。实施项目3个,分别为:实施潞江镇潞江村人居环境改造提升及沟渠修复项目1个,实施潞江镇禾木村生活污水管网建设项目1个,实施潞江镇江东村瓦窑小组生产道路修复项目1个。
3.蒲缥镇。实施项目3个,分别为:实施蒲缥镇桤木林村焚烧炉建设项目1个,实施蒲缥镇菖蒲塘村塘坝修复项目1个,实施蒲缥镇黄泥村生产道路修复项目1个。
4.丙麻乡。实施项目2个,分别为:实施丙麻乡秀岭村万寿菊收储发酵池彩钢瓦顶棚建设项目1个,实施丙麻乡丙麻村老水井修复工程项目1个。
5.瓦房乡。实施项目1个,为瓦房乡浪戛村、党西村、水源村金塘集镇污水整治项目。
(二)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结对帮扶项目
1.板桥镇。实施项目1个,为板桥镇板桥村校园亮化提升项目。
2.瓦马乡。施项目1个,为瓦马乡糯橄榄示范基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3.水寨乡。实施项目4个,分别为:实施水寨乡新路村护路挡墙浇筑项目1个,实施水寨乡上江边村双大门组机耕路硬化项目1个,实施水寨乡平坡村桥头遗址弹石路建设项目1个,实施水寨乡太元村路灯维修项目1个。
4.芒宽乡。实施项目4个,分别为:实施芒宽乡空广村人饮生产用水坝头沟渠建设项目1个,实施芒宽乡勐古村李扎河大沟沟渠修复项目1个,实施芒宽乡大门坎村小瓦马道路修复项目1个,实施芒宽乡百花岭村智慧咖田管道建设项目1个。
5.辛街乡。实施项目3个,分别为:实施辛街乡尖山村产业路硬化项目1个,实施辛街乡阿今村万寿菊种植后援站补短板建设项目1个,实施辛街乡马鹿塘村青储饲料加工厂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个。
6.永盛街道。实施项目2个,分别为:实施永盛街道陶孔社区垃圾中转站提升改造及道路修复项目1个,永盛街道小堡子社区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1个。
三、建设工期
建设期限为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底前。各乡镇(街道)作为项目实施责任主体,要及时研究部署,分解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抓好项目推进,确保项目11月底前全部完工,并完成资金报账支出。
四、项目管理
严格按照《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管理办法》、《云南省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援滇项目资金管理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援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22)282号)等规定执行,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
(一)明确主体责任
项目资金实行“谁批复谁监管,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区级部门负责做好援滇项目申报审核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街道)负责援滇项目组织实施、结算验收、决算审计、项目后续管理等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乡镇(街道)要明确主管领导,落实具体责任人,确保项目有人抓,工作有人管;各级各部门要上下协调、通力协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做到对象落实、责任落实、目标落实。
(二)严格项目计划
项目资金计划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按资金计划批复内容实施,严禁擅自调整和变更项目建设内容,不得擅自改变资金投向、实施地点、建设目标、建设周期、受益对象和带贫机制等,切实维护计划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原则上,上海市援滇项目须严格按计划批复内容执行,不得擅自调整。遇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政策变化,确须调整的,由项目责任单位提出申请并附实施方案,按程序调整变更。
(三)执行公示公告
上海援滇项目严格落实项目公示公告制。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主管、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的原则,实行区、乡、村三级公示,做到全程阳光操作,公开公告公示。区级要公开资金分配和项目实施主要内容。项目实施乡镇(街道)要在项目实施前公示项目分类、投资计划、资金来源、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格标准、实施地点、单位、期限,项目绩效目标,责任单位、受益对象和群众参与机制等;在项目实施中期公示项目实施进度、质量等;在项目竣工结算后公示项目完成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完成明细、验收情况、资金结算、绩效完成,到户项目要公开到组,到组项目要公开到村(社区),项目实施属于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
(四)严格政府采购
项目实施执行属地管理,按照国家和当地投资管理相关规定,严格落实项目法人(执行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项目公示制,涉及货物、工程、服务等相应的采购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有关问题的解读》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加强项目监督
各乡镇(街道)作为受帮扶责任主体,应当履行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援滇项目实施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节约高效和廉洁。日常监督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实施程序、项目实施内容、资金使用和管理、项目招标投标及合同、项目推进情况、项目竣工验收、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带动群众参与产业发展情况等。除加强援滇项目以上日常监管外,各项目实施乡镇(街道)还应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的专项监督、检查、考核和评估。
(六)及时项目验收
项目建设完成后,由乡镇(街道)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乡级成立的项目监督领导小组)、项目受益主体等相关单位人员进行验收和结算。
(七)完善项目档案
项目验收合格后及时完成资料整理,归档到本级项目资料管理库,同时报送项目主管部门备案(归档资料详见附件3)。
(八)完善项目后续管理措施
项目完工验收后,要按照《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隆阳区财政局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隆阳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隆扶联发〔2020〕30号)、《云南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衔接资金项目资金管理操作手册的通知》(云财农〔2023〕191号)等文件要求,分级建立项目资产管理台账,有序推进项目资产确权登记、资产移交等工作;要制定项目后续管理办法(制度),切实加强对项目资产的管理,并落实具体管护责任人,确保项目资金长期发挥效益。
五、资金管理
援滇资金严格按照《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管理办法》、《云南省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援滇项目资金管理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援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22)282号)等规定进行管理。从以下方面管好用好上海市对口帮扶资金:
(一)严格资金拨付程序
项目主管部门督促指导项目责任单位做好资金拨付,由项目责任单位提出拨付申请并附相关材料,报分管的副区长和挂帮援滇副区长会签,将资金按程序拨付至乡镇(街道),实行乡级报账制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及时兑付;项目责任单位兑付给施工队的资金必须转账支付,补助农户的资金采取存折兑付,由信用社打入农户“一折通”,杜绝现金支付。
(二)结余资金管理
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援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22〕282号),援滇项目建设完成后的净结余、项目无法实施形成的结余、以及连续两年未支出的结转资金,作为结余资金管理,应当履行结余资金调整使用手续,统筹安排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相关的工作。
(三)加强资金监管
项目主管单位要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及时的前提下,加强对资金使用绩效的监管,严格检查监督项目建设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加强对项目乡镇的指导。项目乡镇(街道)、村要严格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抓好绩效管理
援滇资金实行严格的绩效管理。资金使用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明确绩效目标,细化量化绩效指标,包括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随资金文件一并下达绩效目标;在项目完工后,开展绩效自评,填报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加强绩效管理,对资金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加强资金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严格资金绩效管理,督促项目责任单位严格按照绩效目标推进项目实施,确保项目质量、进度和资金安全。对援滇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附件:1.2025年闵行区与隆阳区村级结对项目资金计划安排表
2.2025年闵行区与隆阳区村级结对项目绩效目标表
3.村企结对项目档案资料归档目录(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