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2026年第一季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公示
- 索引号
- 01525707-9/20260322-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资金项目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6-03-22
根据《金融监管总局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帮扶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金发〔2026〕2号)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关于转发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四部门做好帮扶小额信贷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脱贫人口(帮扶)小额信贷贴息资金管理,提高贴息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切实保障受益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隆阳区2026年第一季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情况予以公示。
2026年第一季度,经各有关乡镇(街道)及相关贷款经办银行申报、逐级审核,本次纳入贴息范围覆盖全区18个乡镇(街道),涉及贷款经办银行3家(云南隆阳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保山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市分行),共贴息脱贫人口及帮扶人口 5005 户,贴息贷款金额合计 24392.83 万元,财政贴息金额合计 208.88 万元。贴息标准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其中中央财政按贷款利率的70%给予贴息(贴息上限不超过2.5个百分点),省级财政按贷款利率的30%给予贴息(贴息上限不超过1.1个百分点)。具体贴息对象、贷款额度、贷款利率、贴息金额等信息详见附件花名册。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2日 至 2026年3月29日(共7天)。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对象及贴息金额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隆阳区农业农村局或相关乡镇(街道)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875—3139866。
公示附件:《隆阳区2026年第一季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花名册》(名册附后)。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