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报告公示:隆阳区青华街道红花村污水处理厂“12·17” 一般淹溺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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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716269-3/20250425-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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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02312171030分左右,在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辖区内保山市中心城市污水处理厂一名工人在3号二沉池用加长的扫帚对刮泥机中心桶上的浮泥进行清扫时掉入污水处理池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5万元

事故发生后,隆阳区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2024218批复同意事故调查组交的《隆阳区青华街道红花村污水处理厂12·17”一般淹溺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以下简称《评估办法》)要求,区安委办成立了“隆阳区青华街道红花村污水处理厂12·17一般淹溺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相关单位就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一)成立评估组

2025317,区安委办成立了以安委办主任杨卫华任组长,区安委办副主任张建武及隆阳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相关人员为成员的评估组。

(二)评估对象及评估内容

1.评估对象。根据区人民政府对《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明确评估对象为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青华街道办事处保山昌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深隆环保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

2.评估内容。评估组逐项对照《事故调查报告》中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内容进行评估,主要评估事故行政处罚,事故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追究,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三)开展评估工作

评估组在各责任单位开展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根据评估内容对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青华街道办事处保山昌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深隆环保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各责任单位对照事故防范整改要求开展的工作档案、台账等进行了查阅,并通过走访现场、实地问询、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方式了解事故责任追究、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及工作成效情况。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评估组通过查阅事故案卷,查看行政处罚文书,核对云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参阅各责任单位、相关部门的书面检查等文件资料,明确有关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落实情况:

(一)隆阳区青华街道红花村污水处理厂12·17”一般淹溺事故责任单位行政处罚情况

1.云南深隆环保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由区应急管理局给予云南深隆环保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罚款人民币400000.00元(大写:肆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云南深隆环保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已于2024311日履行完毕。

2.保山昌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由区应急管理局给予保山昌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40000.00元(大万元整)的行政处罚。保山昌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438日履行完毕。

(二)隆阳区青华街道红花村污水处理厂12·17”一般淹溺事故责任人行政处罚情况

1.沈仕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第一项的规定,由区应急管理局给予云南深隆环保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负责人沈仕杰罚款人民16000.00元(大写: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上年度收入人民币40000.00元×40%=16000.00元)沈仕杰,已2024311履行完毕。

2.梁武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由区应急管理局给予云南深隆环保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污水处理厂厂长梁武华款人民币10800.00元(大写:零捌佰元整)的行政处罚(上年度收入人民币36000.00元×30%=10800.00元)梁武华2024311履行完毕。

3.杨锦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由区应急管理局给予云南深隆环保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污水处理厂生产主管杨锦会罚款人民币6000.00元(大写:仟元整)的行政处罚(上年度收入人民币30000.00元×20%=6000.00元)杨锦会2024311履行完毕。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评估组通过资料审查、实地踏勘、查阅文件、座谈交流、听取汇报等方式,对隆阳区青华街道红花村污水处理厂12·17”一般淹溺事故发生的原因及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开展评估,各相关单位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一)云南深隆环保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

1.压实安全制度和责任。每年同员工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安全运营管理制度》、《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按管理人员职责进行分工,并责任到人,层层压实、责任明确、逐级管理。

2.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污水处理厂的员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每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宣传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岗位安全操作技能》等。培训员工使用救生设施,做到熟练掌握救生衣、救生圈、灭火器、消火栓等安全设施的使用方法。事故发生以后,进行安全培训教育15次;参加保山昌源水务组织的应急演练2次,安全知识竞答有奖活动1次,分别是法律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及消防安全知识等,同时利用观看警示教育片、宣传栏、横幅、标语、安全知识竞答等活动宣传各种安全知识及安全法规,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3.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管理。一是对安全防护设施、救援设施定期检查定期更换,及时修复或更换损坏设施及劳保用品;二是对一线员工配备了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三是将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纳入厂区安全检查的范畴,对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的作业人员,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教育和处罚,增强操作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戒除麻痹大意、懒惰、侥幸等思想,养成自觉使用劳保用品的良好习惯;四是通过检查、演练、教育、安全知识培训等方式提升了员工的安全意识,在岗期间能按要求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严格现场安全作业管理。一是对首次上岗的员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包括:厂区概况、岗位职责、工作方法、作业特点和危险点、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等;二是要求厂区生产人员在操作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进行作业,确保人员和设施设备的安全。

5.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一是班组长每天检查各岗位生产人员到岗情况,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开展安全巡查工作,发现隐患立即处理,并做好记录,及时上报厂区进行隐患排除;二是每月厂长带领相关人员开展1次安全巡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开展整改工作,并做好记录归档工作。事故发生后,厂内开展安全检查活动15次,自检自查隐患整改6次,相关主管部门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也及时进行了整改,整改验证合格率100%

(二)保山昌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1.压实安全制度和责任的落实。保山昌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与云南深隆环保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签订了安全生产承诺书,云南深隆环保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与一污厂员工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督促和帮助一污厂梳理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污水处理厂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管理人员职责进行分工,并责任到人。建立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监督、监管体系,做到了责任明确、逐级管理。

2.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一是深入开展普法教育,通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等形式,宣传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二是丰富宣传活动形式,通过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参加安全演练,并利用观看警示教育片、宣传栏、横幅、标语、安全知识竞答等活动宣传各种安全知识及安全法规,使广大员工深入了解安全法规知识,增强了全员安全生产意识。事故发生以后,进行安全培训教育7次,举行安全知识竞答有奖活动1次,分别是法律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及消防安全知识等,三座污水处理厂一线生产人员约65人参加了活动;三是培训员工使用救生设施,做到熟练掌握救生衣、救生圈、灭火器、消火栓等安全设施的使用方法,降低职业病危害,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3.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管理。一是对安全防护设施、救援设施定期检查定期更换,安排专人清理登记各厂区劳保用品的配备和完好情况,对已丧失保护功能、超期失效的坚决收缴、予以报废,并及时按规定配备合格的劳保用品;二是将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纳入厂区安全检查的范畴要求各厂区管理人员把劳保用品的正确使用作为日常的安全检查内容,确保员工在岗期间能按要求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每月昌源水务公司分管领导带领相关人员开展1次安全巡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开展整改工作,并做好记录归档工作。事故发生以后,开展全面安全隐患大排查15次,每月安全检查活动15次,下发隐患通知单15份,整改合格率100%

(三)青华街道办事处

1.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始终守住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一是努力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按照职责分工每季度分析、布置、督促、检查1次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同时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挂片区、干部职工挂企业的安全监管网络,进一步提高生产安全事故防控能力,主动联系对接上级监管部门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应急救援体系、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等;二是落实安全生产学习汇报机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会议精神、通知要求,通过党委会议1次、党政领导会议2次、例会2次、专题会议2次、党员会议10次、居民会议10次等学习传达,将习近平总书记安全思想学深、悟透、领会到位。同时街道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布置季度安全生产工作。

2.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推动专项整治行动走深走实。一是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力度,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提升监管质效,将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自查自改、特种作业等纳入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内容,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和街道自主开展排查检查及企业、学校、社区自检自查相结合的工作方法。通过组织办事处相关部门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辖区排查出重大安全隐患3个,分别是42号地消防设施设备没有完善问题、海棠路桥洞汛期水淹问题、红花大桥加油站危化品危险问题。一般隐患179个,现场整改162个,限时整改17个;二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行动,认真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部署安排,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风险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控措施、应急处置“四张清单”。

3.持续开展警示教育,时刻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以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为契机,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集中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学习典型事故案例2次,督促企业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上,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和底线,确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四)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1.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指导昌源水务公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逐级与下游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督促企业梳理、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污水处理厂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管理人员职责进行分工,并责任到人。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监督、监管体系,做到责任明确、逐级管理,同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双人作业制度。

2.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结合日常检查一是开展机械伤害、淹溺、有限空间重点检查机械伤害、临池防护、应急救援设备、劳保用品等,通过查阅监控视频、随机询问厂区工作人员、现场核实走访等措施,了解厂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二是督促、指导企业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应急演练、桌面推演等,包括但不限于淹溺事故的危害、预防措施、应急救援等方面内容演练,增强企业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现场核验操作人员持证情况,确保人员持证上岗。

3.加大对企业的检查力度,消除事故隐患。实行安全生产全覆盖,联合市级住建部门对保山中心城市第一、第二、第三生活污水处理厂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2024年度累计开展安全生产检查15次,反恐怖防范检查3次、交办问题5个,防汛检查3次,交办问题8个。主要督促企业对安全防护设施、救援设施定期检查,配齐劳保用品,并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劳保用品。

四、存在问题及措施建议

通过评估,评估组认为被评估单位能严格按照事故调查报告落实整改要求,各项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基本落实到位。目前保山市中心城市污水处理厂处于正常生产状态,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不同程度的存在各类事故隐患。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工作建议: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力度、加大对施工现场的管理;二是督促员工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同时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力度,杜绝违章违规操作,严防各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五、评估意见

评估组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12·17”事故结案后,各相关单位均能够根据区政府批复意见,对照《事故调查报告》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及责任追究,未发现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事故责任单位能够汲取事故教训,对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建章立制、开展教育警示,进行事故防范措施整改,有效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各被评估对象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