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报告公示: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12·2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防范和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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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716269-3/20250606-00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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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202312231131分,在隆阳区兰城街道永昌路与隆阳路交叉路口北侧永昌路的中心绿化带6号户外10KV高压开关柜(天成KTV东侧),云南亚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实施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2022年生产投资计划项目过程中,将10KV高压开关柜从随车吊货箱内吊至6基座处并摆放于基座的槽钢底座上,因该开关柜向西侧翻压到施工人员张德利头部,经医护人员抢救无效后死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0万元

事故发生后,隆阳区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202431日批复同意事故调查组提交的《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12·2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以下简称《评估办法》)要求,区安委办成立了“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12·2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相关单位就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一)成立评估组

202559,区安委办成立了以安委办主任杨卫华任组长,区安委办副主任张建武、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闪靖及隆阳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相关人员为成员的评估组。

(二)评估对象及评估内容

1.评估对象。根据区人民政府对《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明确评估对象为区发展改革局、兰城街道办事处、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云南亚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评估内容。评估组逐项对照《事故调查报告》中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内容进行评估,主要评估事故行政处罚,事故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追究,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三)开展评估工作

评估组在各责任单位开展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根据评估内容对区发展改革局、兰城街道办事处、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云南亚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各责任单位对照事故防范整改要求开展的工作档案、台账等进行了查阅,并通过走访现场、实地问询、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方式了解事故责任追究、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及工作成效情况。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评估组通过查阅事故案卷,查看行政处罚文书,核对云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参阅各责任单位、相关部门的书面检查等文件资料,明确有关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落实情况:

(一)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12·2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责任单位行政处罚情况

云南亚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由区应急管理局给予云南亚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400000.00元(大写:肆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云南亚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已于2024320日履行完毕。

(二)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12·2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责任人行政处罚情况

1.胡建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由区应急管理局给予云南亚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负责人胡建国罚款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上年度收入50000×40%=20000.00元)。胡建国2024320履行完毕。

2.董加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由区应急管理局给予云南亚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安全管理员董加顺罚款人民币1200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上年度收入40000×30%=12000.00元)。董加顺2024320履行完毕。

3.袁德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由区应急管理局给予云南亚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施工班组负责人袁德鹏罚款人民币1500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上年度收入50000×30%=15000.00元)袁德鹏已于2024325日履行完毕。

4.何新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由区应急管理局给予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党委书记、经理何新成罚款人民币24000.00大写:贰万肆仟整)的行政处罚(上年度收入60000×40%=24000.00元)。何新成已于2024326日履行完毕。

5.余有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由区应急管理局给予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党委委员、分管安全副经理余有新罚款人民币15000.00大写: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上年度收入50000×30%=15000.00元)。余有新已于2024326日履行完毕。

6.  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由区应急管理局给予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东城供电所所长於洲罚款人民币13500.00元(大写:壹万叁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上年度收入45000×30%=13500.00元)。於洲已于2024325日履行完毕。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评估组通过资料审查、实地踏勘、查阅文件、座谈交流、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永昌分公12·2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发生的原因及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开展评估,各相关单位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一)云南亚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事故发生后,云南亚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组织全体员工召开安全生产警示专题会议,深刻汲取12·2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教训,警钟长鸣,在全公司倡导“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时刻牢记安全生产”,针对事故暴露问题,公司加强各岗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把安全生产工作具体化,重点加强全体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一是定期组织全体员工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包括物体打击、触电的危害、预防措施、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内容,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二是针对一线作业人员,开展专门的安全生产技术技能培训,确保其熟练掌握电力安全施工的操作流程和安全注意事项,杜绝“三违”行为;三是派遣施工人员到专业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专业的安全培训及操作,通过案例分析、现场演示、安全教育视频等方式,增强培训的效果和实用性,并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2.强化日常督查机制,细化安全生产制度要求。一是公司定期组织进行安全情况分析会,会议要求准确反映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由参加人亲自在记录上签字)、会议内容、记录会议内容应及时、真实、完整、有效;二是对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要求所有新老员工必须定期参与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严格通过安全规范考试;三是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查衣着、查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使用是否规范、查精神状态等内容;四是特种作业人员建档登记台账记录,分类详细记录施工队、项目部所有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及复审情况,记录应附有对应的特种操作证复印件;五是职业防护用品、用具试验鉴定登记台账,记录项目部使用的职业防护用品用具(安全帽、安全带、护目镜、安全网、绝缘鞋、绝缘手套、验电器等)的入场试验鉴定情况,使用后定期试验鉴定情况。

3.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排查,加大作业安全风险检查力度。云南亚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了日常督查小组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自检自查,对项目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应急预案、强制性条文、危险源辨识、季节性施工、现场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文明措施费用计划、管理人员资质、施工人员资质、施工进度计划、主要机械安全用具报审、主要测量器具报审资料进行审查,同时深入查找在建项目现场施工存在的安全风险、事故隐患、管理漏洞,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危害辨识及风险评估,制定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4.制定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制定完善的物体打击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应急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等内容,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

(二)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

1.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安全责任。深刻分析研判,全面压实责任。12·23”事故发生后,公司召开专题党委会,责任领导作深入反思检讨,领导班子成员就分管领域和分公司当前的安全形势再次分析研判,结合自身如何履行“一岗双责”交流发言,并对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召开安全生产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大讨论,分析查找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措施等方面存在的差距与漏洞,自上而下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16场次,累计参与283人,识别潜在风险,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由被动应对转为主动防控。常态化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会议,各部门每月两次“安全日活动”,分析工作盲区和监管薄弱环节,找准生产经营制度、责任、措施短板弱项,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和清单,限时抓好整改。

2.强化教育培训,提升素质能力。一是组织12·23”专题警示教育5次,工程项目部事故分析教育会6次,生产部门事故警示教育演练10次,全体员工“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进行对照检视,围绕事故原因、安全意识、责任落实、业务技能、风险辨识、监督管控、规章制度执行等方面开展反思讨论,举一反三,认真剖析查找存在问题,积极落实事故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再次发生,切实做到以案示警、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二是着眼员工安全履职能力提升和实践锻炼,持续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坚持边学习、边总结,不断提升全员安全素养,开展安全理论知识学习、实操培训67场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1场次,共计55人;基层员工“十个规定动作”安全技能培训6场次;安全员教育培训活动1场次,共计50人;全员轮训1场次,新员工培训1场次,共计369人。同时将外单位施工队伍安全教育培训纳入内部管理,开展“两种人”培训3场次,“三种人”培训1场次,安全教育培训1场次,共计454人,签订外协施工人员安全作业告知承诺书29人;为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进一步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水平,组织低压电工特种作业证培训231人,高压电工特种作业证培训46人,高处作业特种作业证培训31人;深入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和“两票”宣贯行动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开展反“三违”安全教育和“两票”宣贯培训13场次,累计培训260

3.强化风险防控,推进关口前移。一是按照各阶段工作任务,梳理易导致重大事故的安全风险,明确电力设施重要保供电范围和对象,细化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调整充实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及监督体系、三级安全网成员,强化组织保障,修编《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设备缺陷管理办法》《标准化班组建设评价管理办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等8个制度,健全完善制度体系,从源头规范生产行为;二是提升工程项目合规性,严格按照公司工程项目立项实施流程,开展工程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批复计划开展工程建设,对于需要进行设计变更的工程项目,必须按照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开展变更工作,坚决杜绝体外循环工程项目;三是推进工程项目合规化建设,杜绝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发包给无证或资质不符合要求企业;杜绝承装(修、试)企业无证或超越许可范围从事承装(修、试)电力施工活动;杜绝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出租出借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施工单位资质、许可合法合规;四是严格管控参建单位人员资质,坚决杜绝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持无效证件上岗,在项目开工前,项目负责人需牵头严格审查施工单位施工资质及作业人员的证件,审核无误,走完审批流程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4.狠抓隐患排查,加强督查检查。一是扎实开展电力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等各类专项排查整治,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并采取补沙、加装避雷器、更换绝缘子等有力措施消除安全隐患,2024年认定安全隐患452项,整改432项,隐患整改率95.58%,投入整改资金195.65万元;2025年截至目前发现安全隐患63项,整改57项,隐患整改率90.48%,投入整改资1.24万元;二是事故发生后,所有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立即停工,严格按照《防止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三十项重点要求》《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二十一项制度》等,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深度闭环治理工作,领导班子带队现场检查,验收评估合格一个复工一个。结合反“三违”专项行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拧紧扣实业主、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强化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增加巡查频次,紧盯隐患整改。截至目前,分公司按“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现场安全检查210余次,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85份、开具《违章处罚通知单》27份,罚1.51万元,督促完成闭环整改,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兰城街道办事处

1.复盘事故,强化警示教育。兰城街道组织街道全体领导干部、社区两委、辖区企业召开12·23”一般物体打击至1人死亡事故警示教育会议,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作专题业务培训,同时组织观看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二是组织召开事故复盘会议,通报了日常安全生产监管情况,组织各部门多次对辖区施工单位和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有限空间安全教育培训,要求施工方在每个施工点施工前到所属社区报备,日常施工安全由建设方、社区和街道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不定期进行监督巡查,安监站将所有施工项目纳入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对象,不定期进行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2024年累计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16次,开具现场检查执法文书16份,查出问题隐患52条,责令限期整改并书面回复整改情况,严格执行闭环管理制度;三是分析总结应急处置工作存在的短板,城区电力施工项目点多面广,施工现场周边车流人流量大,施工环境较为复杂,监管难度较大,加之街道、社区缺乏行业领域专业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发现问题,指导整改问题精准度不高。且施工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施工人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不强,导致现场施工人员没有安全避让物体可能掉落区域,现场负责人安全监管不到位等。

2.强化监管,制定措施。制定了《兰城街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任务清单》《兰城街道各行业领域施工作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表》严格执行施工申报、审批和现场监管制度。强化了施工的安全管理。

3.强化隐患排查,摸清底数。一是对辖区所有行业领域开展了施工底数排查,为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将所有施工的点位、工地一并纳入安全监管范围,经街道各行业部门、各社区开展拉网式排查,将所有施工作业点纳入日常安全监管;二是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所有企业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通知相关企业和业主整改。

4.强化宣传,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多措并举开展有限空间安全宣传活动,充分利用“魅力兰城”、LED电子屏、黑板报、微信平台、悬挂标语等相关的宣传阵地,安委会组织各部门深入学校、社区人口密集区摆摊设点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宣传。各社区借助其它工作入户走访之机,面对面向居民群众宣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街道统一印制了宣传单,宣传内容与老百姓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通俗易懂,发放给居民户学习,入户宣传率达95%以上,切实提高广大居民群众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弘扬安全文化,营造了“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安全氛围。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宣传工作统筹到街道、社区日常工作中长期开展,形成长效机制。

(四)区发展改革局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及行业监管职责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一是结合能源电力领域特点,排查重点包括:电气设备安全、检测电线电缆绝缘状况、接地保护系统等,发现3处设备老化问题;施工作业规范,核查高空作业防护、临时用电管理等;现场管理漏洞,检查消防设施配置、安全警示标识等。2024年以来共开展电力安全隐患集中排查2次,日常检查若干次,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截止20254月,累计检查电力企业户次32次,累计发现隐患数40条,已全部整改完成,整改率达到100%;二是为提高能源领域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组织开展了多次安全教育培训活动。通过邀请专家授课、现场示范、模拟演练等方式,全年共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7次,培训人员23人次;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7次,培训人员193人次,增强了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建立健全了应急管理体系,制定了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定期组织应急演练。2024年共开展应急演练8次,参加演练人数107人次,通过演练,提高了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确保了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四、存在问题及措施建议

通过评估,评估组认为被评估单位能严格按照事故调查报告落实整改要求,各项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基本落实到位。目前隆阳区电力施工项目仍在施工建设中,呈现点多面广的态势,施工管理难度较大,不同程度的存在各类事故隐患。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工作建议:一是建议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对零星工程项目的管理力度,督促企业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隐患加强排查,确保安全生产;二是督促企业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力度、加大对施工现场的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违章违规操作,严防各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五、评估意见

评估组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12·2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结案后,各相关单位均能够根据区政府批复意见,对照《事故调查报告》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及责任追究,未发现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事故责任单位能够汲取事故教训,对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建章立制、开展教育警示,进行事故防范措施整改,有效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各被评估对象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