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报告公示:隆阳区板桥镇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改线工程苏家庄隧道右洞“7·1”一般坍塌事故防范 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 索引号
- 75716269-3/20260214-00007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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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6-02-14
隆阳区板桥镇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改线工程苏家庄隧道右洞“7·1”一般坍塌事故防范
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4年7月1日22时7分10秒,在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改线工程(二标)苏家庄隧道右洞,福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人李某明在开展掌子面初期支护作业时被坠落石头砸到,致其当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8万元。
事故发生后,隆阳区人民政府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开展全面调查工作。2024年9月3日,隆阳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事故调查组提交的《隆阳区板桥镇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改线工程苏家庄隧道右洞“7·1”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以下简称《评估办法》)要求,区安委办成立了“隆阳区板桥镇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改线工程苏家庄隧道右洞“7·1”一般坍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相关单位就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一)成立评估组
2026年1月12日,区安委办成立了以区安委办主任杨卫华任组长,区安委办副主任张建武、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朱庆宏、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有关人员为成员的评估组。
(二)评估对象及评估内容
1.评估对象。根据区人民政府对《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要求,明确评估对象为板桥镇人民政府,区交通运输局,云南省**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中铁**有限公司,福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评估内容。评估组逐项对照《事故调查报告》中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内容进行评估,主要评估事故行政处罚,事故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追究,行业监管部门及属地政府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三)开展评估工作
评估组在各责任单位开展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根据评估内容对板桥镇人民政府,区交通运输局,云南省**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中铁**有限公司,福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照事故防范整改要求开展的工作档案、台账等进行了查阅,并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方式了解事故责任追究、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及工作成效情况。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评估组通过查阅事故案卷,翻看行政处罚文书,核对云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及相关佐证材料,事故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已全部落实到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隆阳区板桥镇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改线工程苏家庄隧道右洞“7·1”一般坍塌事故责任单位行政处罚情况
福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由区应急管理局给予福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600000.00元(大写:陆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福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1月3日履行完毕。
(二)隆阳区板桥镇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改线工程苏家庄隧道右洞“7·1”一般坍塌事故责任人员行政处罚情况
1.林某,福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工程苏家庄隧道劳务单位负责人,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由区应急管理局给予林某罚款人民币24000.00元(大写:贰万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林某已于2024年10月8日履行完毕。
2.腾某河,福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工程苏家庄隧道现场负责人(开挖队长),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由区应急管理局给予腾某河罚款人民币1500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腾某河已于2024年10月8日履行完毕。
3.刘某,福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工程苏家庄隧道现场安全员,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由区应急管理局给予刘某罚款人民币1500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刘某已于2024年10月8日履行完毕。
4.姜某洪,云南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工程第二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由区应急管理局给予姜某洪罚款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姜某洪已于2024年10月9日履行完毕。
5.李某华,云南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工程第二施工总承包安全总监,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由区应急管理局给予李某华罚款人民币1500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李某华已于2024年10月9日履行完毕。
6.李某洋,云南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工程第二施工总承包安全员,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由区应急管理局给予李某洋罚款人民币1200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李某洋已于2024年10月9日履行完毕。
7.张某堂,云南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工程驻地监理工程师,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由区应急管理局给予张某堂罚款人民币1500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张某堂已于2024年10月8日履行完毕。
8.李某飞,云南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工程苏家庄隧道专业监理,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由区应急管理局给予李某飞罚款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李某飞已于2024年10月8日履行完毕。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评估组通过审查资料、实地踏勘、查阅文件、座谈交流、听取汇报等方式,对隆阳区板桥镇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改线工程苏家庄隧道右洞“7·1”一般坍塌事故发生的原因及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开展评估,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基本到位。
(一)福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事故发生以来,公司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组长,各工班班组长、安全员为成员的自查小组,聚焦事故暴露的问题,对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专项施工方案,重点对隧道开挖、支护、排险等施工环节,以及人员管理、安全培训、设备使用等方面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安全隐患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
2.优化施工工序规范操作。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对超前小导管安装进行专项管控,安排技术人员现场指导,确保间距、外插角度符合设计标准。优化爆破施工流程,改进排险作业方法,扩大排险覆盖范围,采用人工细致排查与机械排险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排查拱顶及围岩破碎区域,及时清除孤石和松动岩体。
3.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提升全员风险意识,定期组织施工人员分析隧道围岩变化、天气影响等风险因素,针对不良地质区域制定专项施工措施,在作业过程中密切关注围岩动态,发现异常立即停工处置。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增加安全员巡查频次,重点监控钢拱架安装等关键工序的作业安全,及时制止违规操作;强化作业人员对岩体扰动风险的认知,规范施工动作,减少对围岩的额外扰动。
4.深化教育培训与交底。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以此次事故为警示,重点讲解不良地质施工、排险作业、应急避险等知识,提高作业人员风险辨识能力和安全操作水平。做实班前教育和安全交底,结合每日施工任务,针对性讲解作业风险、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确保每位作业人员熟练掌握相关要求。
5.加强设备与人员管理。建立施工机具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制度,每日作业前对挖掘机、支护台车等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故障隐患,确保设备安全运行。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三违” 现象查处力度,对违规作业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二)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工程第二施工总承包
1.成立自检自查领导小组,压实排查责任。成立以总包部项目经理任组长,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安全质量监察部、工程技术部、物资设备部及各分包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自检自查领导小组。明确组长统筹全局,副组长分工负责技术整改、安全管控等核心工作,各成员部门按职责开展专项排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的工作格局。制定《隧道施工安全自检自查工作方案》,明确排查范围覆盖苏家庄隧道全段及全线其他隧道施工区域,聚焦地质勘察、施工工艺、安全管控、应急管理等7大重点环节。建立“每日巡查、每周汇总、每月复盘”机制,确保排查无死角、整改有闭环。
2.全面开展自检自查,从严落实整改措施。严格地质勘察与风险管控,委托专业勘察单位对隧道全线开展补充地质勘察,重点核查围岩分界带、富水段等不良地质;增设3处超前水平探孔,加密围岩监测频次至每2小时1次;建立“地质巡查-风险研判-方案调整” 闭环机制,每日由技术人员跟班记录围岩节理、渗水情况,动态更新风险管控清单。优化施工工艺与强化现场管控,对不合格小导管支护段落全部返工,按设计要求调整间距至规范标准,爆破作业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盯控,改用人工配合机械联合排险,覆盖全掌子面危险区域,排险后由安全员、技术人员双重验收签字。严格安全管理与制度落实建立“关键工序领导带班”制度,钢拱架安装、爆破等重点环节必须有总包部管理人员现场盯控,强化安全员岗位职责,增加掌子面巡查频次,每30分钟巡查1次,对拱顶、拱脚等关键部位重点排查,发现隐患立即停工处置,重新签订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及考核标准,将安全绩效与薪酬直接挂钩。
3.强化教育培训,提升全员安全素养。以“7·1”事故为案例,组织全线施工人员开展3轮专项教育培训,累计培训896人次。培训内容涵盖隧道不良地质施工规范、超前支护操作要点、应急避险技能等,重点讲解超前小导管安装、初喷支护等关键工序的安全要求,现场演示规范操作流程。推行“三级技术交底”制度,总包部向施工队交底、施工队向班组交底、班组向作业人员交底,确保每个工序、每个岗位都明确操作标准和安全风险。针对钢拱架安装、爆破作业等重点工序,组织现场实操演练1场,让作业人员熟练掌握规范流程,杜绝“三违”行为。
4.严肃事故处罚警示,筑牢安全红线意识。为强化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改线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全面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根据《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工程第二施工总承包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总承包发〔2023〕19号)第十二条及《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工程第二施工总承包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违规处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总承包发〔2023〕33号中第四条第六十九条规定,针对本次事故总包部对项目经理、安全副经理、安全部负责人、技术管段负责人进行追责问责处理结果如下。
(三)云南省**咨询有限公司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工程驻地办
一是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驻地办在得知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立即责令隧道全面暂停施工,组织对整个隧道施工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包括地质勘察的准确性、支护结构的稳定性、施工设备的安全性等;二是开展全员安全警示教育培训。驻地办深刻吸取本次事故教训,立即组织全体监理人员开展本次一般坍塌事故警示教育,以实际案例警示各监理人员加强对关键施工环节进行重点监督。同时驻地办严格按照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监理人员安全意识,提高监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水平,从意识形态到行为习惯规范监理人员安全生产行为;三是提升业务技能强责任,为全面强化监理人员履职能力,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工作精准落地,驻地办围绕 “夯实专业基础、提升实操能力、强化责任意识” 三大目标,分阶段、分主题开展监理业务培训,确保认真履行质量监理、安全监理职责,加强施工现场施工重点工程、关键环节业务培训,提升工程质量事故、施工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四是严格落实监理安全职责,为防范此类事故发生,驻地办要求辖区内所有施工单位隧道施工作业,开挖完成后立架作业前,安排专人检查危石清理情况,督促施工单位采用人工敲击、机械清理等方式,彻底清除作业面顶部及周边松动岩石、孤石,确保作业环境安全,核查临时支护设置,重点检查超前小导管、径向锚杆的安装数量、长度、锚固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临时支护是否及时有效,能否起到稳定围岩、防止坠石的作用,监督施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穿透式”管理,核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班前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一线作业人员真正掌握风险防范要点,让安全责任传导到每一个岗位、每一名人员。
(四)区交通局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后区交通局高度重视,一是确实强化全区交通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行业监管职责。坚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是关键,健全组织是基础,责任到位是重点,群防群治是目的”的思路,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行业领域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督导检查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内容,采取随机检查、突击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开展对全区交通行业领域在建项目督导检查,形成自上而下抓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二是督促行业领域认真组织开展相关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并定期进行考核,确保能更好的做好现场安全操作及安全管理工作;三是督促指导行业领域按照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相关机制,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在日常工作机制中主动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和全员安全责任机制,自查自改,真正做到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压实,把安全落实到项目每一个工作岗位上;
四是突出工作重点,强化问题隐患督导检查和整改落实。道路运输领域。联合市交管支队直属大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隆阳大队进行专项检查和大排查大整治4次,严查“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百吨王”、酒驾醉驾、非法营运、货车及农用车违法载人、非法改装、不系安全带等突出违法行为;集中排查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动态监控值守制度执行、驾驶员安全教育与资质排查、车辆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等,从源头消除隐患。组织对辖区内7家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督查检查。
(五)板桥镇人民政府
1.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力度。定期对辖区内的在建工地、企业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如施工现场、施工设备、用电安全等,确保这些部位的安全,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整改和复查,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2.强化属地在建项目施工人员的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资质审查,严禁无证上岗。督促企业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了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防范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日常管理,规范施工人员的行为,防止违规操作。
3.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对检查过程中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严格落实“定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限、定应急预案”实施清单化管理、挂账销号,坚决执行“隐患不消除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确保每一个隐患闭环销号。
4.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安全意识。创新宣传方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安全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栏、开展应急演练等形式,普及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知识,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和应急避险能力。
四、评估意见
评估组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改线工程苏家庄隧道右洞“7·1”一般坍塌事故结案后,各相关单位均能够根据区人民政府批复意见,对照《事故调查报告》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及责任追究,未发现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各被评估对象均对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建章立制、教育警示,进行事故防范措施整改,有效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评估结论为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