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投资促进局国内商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
- 索引号
- 77265205-X-/2020-0714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投资促进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12-18
隆阳区投资促进局国内商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
各股(室):
为进一步规范区投资促进局国内商务接待,制定《隆阳区投资促进局国内商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请遵照执行。
隆阳区投资促进局
2020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第一条 为了规范隆阳区投资促进局国内商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商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隆阳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等党内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国内商务接待,是指本单位在招商引资、贸易洽谈、商品展销等经贸活动中,接待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商务活动人员。
第三条 加强国内商务接待的审批管理,制定严格的接待审批程序,需要安排接待的,原则上由相关单位向接待单位发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等情况。客商应邀来我区进行投资活动,以及本单位赴区外开展招商活动过程中的商务接待,以审批同意的邀请函或者相关工作方案作为审批管理依据。回访服务已落地招商引资企业接待以审批同意的隆阳区商务接待审批单、隆阳区商务接待清单作为审批管理依据。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变相安排商务接待。
第四条 商务接待用餐,严格用餐标准:央企,国企每人每餐不超160元,一般企业每人每餐不超140元,区级主要领导参加接待的每人每餐不超200元。工作餐每人每餐不超70元,自助餐不超本单位协议价最高价。接待用餐应当尊重接待对象饮食习惯,以当地家常菜为主,可适当安排当地酒水。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5人(含)以内的,主客人数原则是在1:1以内安排;接待对象超过5人的,超过部分主客人数原则上在1:2以内安排。接待要因地制宜不能所有接待地点用餐标准都靠最高标准。本单位赴省外开展经贸活动接待用餐,餐费可参照国内公务接待标准适当提高。
因工作需要,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杜绝奢侈浪费。
第五条 根据工作需要,受邀参加我区重要经贸活动的客商可由本单位安排住宿,费用由本单位承担。
第六条 国内商务接待用车,接待用车优先选择到隆阳区级公务用车平台申请或按照市场价格租用予以保障。如不能完全保障时,根据需要向单位领导申请用个人私车保障,私车出行费用按《隆阳区区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应当轻车简从,原则上安排集中乘车,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使用车型和车辆数量,严格控制随行人员和车辆。
第七条 加强对国内商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合理限定商务接待费预算总额。商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情况的考核。
第八条 严格按照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商务接待经费的审核报销和使用管理,严格执行接待经费报销审批程序,从严控制接待支出。商务接待经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住宿费、工作餐费、会议场地使用费、交通费等。对未经审批的,以及超范围、超标准的费用不予报销。接待费报销应当坚持一事一结算,报销凭证应当包括:
1. 客商应邀来我区进行投资活动的商务接待:财务票据(餐费须附明细单)、我方邀请函或者相关工作方案、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公务卡刷卡小票复印件或新型支付方式(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等)截图复印件。
2. 我区赴区外开展招商活动过程中的商务接待:财务票据(餐费须附明细单)、相关工作方案、接待清单、公务卡刷卡小票复印件或新型支付方式(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等)截图复印件。
3. 住宿费:严格按照隆办发〔2019〕121号文件执行。严格住宿标准:靠厅局级干部及相当职务人员安排单间,其余人员按标准安排。
4. 会议场地使用费:财务票据、会议通知或相关工作方案、会议签到表。
5. 交通费:租用车辆时财务票据、租车合同。经局领导审批同意使用个人私车时出差车旅费报销单、出差审批单。
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控制现金使用量。具备条件的地区一律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或者新型支付方式(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九条 本细则具体解释工作由隆阳区投资促进局承担。
第十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