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柳白族彝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杨柳乡2020年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525772-2-/2020-0716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杨柳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突发事件应对处置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0-07-16

杨柳白族彝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杨柳乡

2020年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社区)、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隐患情况,避免和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结合杨柳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将《杨柳乡2020年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杨柳白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2020310        

 

 

杨柳乡2020年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保山市人为地质灾害管理办法》及《保山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2019年度杨柳乡地质灾害情况

2019年全乡共涉及23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其中滑坡隐患点22个,泥石流隐患点1个,通过监测及治理,全乡范围内无地质灾害事故发生。

二、2020年全乡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预测依据

1. 地质环境背景条件。杨柳乡位于隆阳区西部山区,与板桥、汉庄、蒲缥、潞江、瓦房等乡镇接壤,是一个以白族、彝族为主的少数民族山区贫困乡,辖区山峦起伏,沟壑纵横,地形、地貌、地质复杂多样,加之辖区山区广布,山高坡陡,雨季集中,水土流失严重,地质环境较复杂,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2. 降雨情况预测分析。预计2020年汛期(5-10月)我乡大部分地区降水总量为正常略偏多;主汛期(6-8月)降水偏多,主汛期降水时空分布不均较为突出,全乡单点性强降水偏多,容易引发滑坡、崩坍、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局地性洪涝灾害偏重发生;9-10月全乡大部分地区降水略偏少。

3. 工程建设活动。随着我乡经济的发展,一些建设项目,如:道路修建、矿山开采等,对地质有不同程度的扰动,出现了大量的高陡边坡及废弃土石,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及其它人为地质灾害的机率随之增大。

4. 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杨柳乡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别是2013年在全省启动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以来,保山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与应急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同时,我乡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能力也提升了。

(二)预测结果

1. 2020年地质灾害活动水平。以杨柳乡地质环境特征和现有的地质灾害隐患分布、发育特征、形成机理、活动趋势为分析重点,对比历史同期资料,参考保山市地震局的预测成果,预测2020年汛期全乡地质灾害频度及危害程度总体上属正常偏重年份。

2. 2020年地质灾害高易发时期。全乡地质灾害高易发期为6—10月。违法、违章工程建设和矿山生产诱发人为地质灾害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3. 2020年地质灾害高发区域。综合分析预测:2020年全乡重点区域为在建工程、道路交通(包括乡村道路)、矿山以及中小学校等。2020年我乡地质灾害高发区主要分布于: 瘦马山砂场、东泰石场。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

(一)重点防范地理区域

杨柳乡重点防治区:该区域主要包括杨柳社区甘沟平掌村上、下平掌、大寨、小河寨及新寨子,阿东村阿东寨,娘咱村山药洼和旧寨田,该地带海拔相对高,地形较复杂,降雨强度大而集中,属地质灾害较易发生的区域。区域内分布地质灾害隐患点8个,其中小型3个,中型5个,威胁农户308户,人口1252人,威胁资产3080万元。

(二)重点防范的水电工程及设施地质灾害

杨柳乡已建的水利工程有:西水东调,此工程建设扰动强度大,部分工程建设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的可能性大,属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对象。

(三)重点防范的学校地质灾害

平掌小学

(四)重点防范村

预测2020年全乡受灾害威胁较大的村为:平掌村、阿东村

(五)重点防范期

全乡地质灾害的发生受降雨影响十分明显,汛期当降雨时间较长并伴随多次单点暴雨时,各类地质灾害尤其是滑坡和泥石流等将明显增多,并具有明显的突发性、滞后性。因此,全乡地质灾害防治以主汛期(6—10月)作为重点防范期。乡、党委政府和杨柳自然资源所、各相关部门要提前做好各方面准备工作,及早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认真执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利用气象信息科学防御地质灾害,确保安全度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四、地质灾害防治对策措施建议

(一)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地质灾害防治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我乡地质结构复杂,破碎带、断裂带较多,降雨相对充沛,是全区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地区之一。根据2020年全乡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我乡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十分严峻,各部门绝不可掉以轻心,必须认真分析查找隐患,必须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认真面对。特别是要将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在主汛期必须时时保持临战状态,务必确保今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万无一失。

(二)全面推进我乡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中央、省、市、区、乡关于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做好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搬迁避让与工程治理、应急四大体系建设工作,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自然资源所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能,全面做好地质灾害调查、隐患排查和治理等工作;派出所负责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监测和防治工作;安监站负责生产矿山的采矿区监管工作;水管站要密切观测水文水情,加强对大、小海坝水库等水利设施的监测,及时发现险情,采取应对措施;村规办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及其隐患点进行检查巡查;中小学要向中小学生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加强对威胁中小学校舍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监测及治理工作;供电组负责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电力线路进行检查巡查;各部门要全力协同配合支持,抓好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对因领导不在岗、不到位、预防不得当、抢险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和重大损失的,要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各部门和有关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主体,要完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体系。重点做好动态巡查,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一是坚持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动态监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化情况;二是做好汛期值班和信息报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三是加强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明确受威胁群众撤离的信号、路线、应急避灾场所等;四是做好应急处置,重点突出主动避灾。遇有灾情、险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高效、科学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不断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全面执行地质灾害监测员制度,切实落实监测员补助,加强防灾知识技能培训,增强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组织能力。各部门要加强合作,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

 (四)认真做好人为因素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人为因素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一是坚持建设工程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基本建设程序,认真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切实做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二是要督促指导建设单位加强对交通干线、水利枢纽、输供电等重要基础设施周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预警,制定应急预案,做好主动避让,切实保证相关人员和工程安全;三是认真做好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全过程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五)严格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和项目管理。

要按照《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做好本乡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经费的筹集工作,特别是要保障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员补助经费落实到位。要严格资金管理,切实筑牢上级监督、部门监督、审计监察监督、人大政协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6道防线,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并在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发挥最大效益。自然资源部门要按照《云南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保山市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会同财政等部门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核查筛选、勘查可研、投资评审、立项审批、施工设计、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后期管护、监督检查、效益评价等工作,确保2020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

(六)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

认真做好宣传工作,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地质灾害信息,做好防范工作;采取发放宣传画册,以及通过广播、手机短信、微信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和临灾避让基本常识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群众防范地质灾害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正面宣传作用,建立良性互动工作机制,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有序、及时高效的地质灾害防治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