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财政多措并举助推全区健康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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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04_A/2017-1229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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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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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财政信息第1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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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9

隆阳区财政多措并举助推全区健康扶贫

 

为了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方便看病、看得好病、尽量少生病,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2017年以来,根据省、市、区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施要求,隆阳区财政局认真落实工作职责,根据健康扶贫需要,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资金保障,助推隆阳区健康扶贫。

一是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贴政策。按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要求,区财政根据未参保人数、缴费标准测算的缴费补贴,由区级财政预算安排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缴费补贴185.35万元,并及时拨入社保基金专户。

二是建立兜底机制,落实医疗救助制度。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起付线,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不低于10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区级医疗机构及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达不到90%的,区级统筹资金通过医疗救助达到90%的要求:一是用时安排拨付省财政下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兜底保障资金571.65万元;二是区级财政预算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32.5万元,统筹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兜底保障,确保2017年度正常开展和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

三是落实好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区级保障资金。按照2017年底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的要求,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需缴纳的12元费用,按照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脱贫、未脱贫人数和省、市、区各级财政承担比例测算, 2017年度区级财政预算安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约个人缴费补贴42.08万元。

四是加大健康扶贫工作经费投入。2017年度预算安排拨付健康扶贫工作启动经费20万元,用于全区健康扶贫政策宣传、督导考核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隆阳区财政局社保股  朱加邵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