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切实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60-x-/2021-0505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汉庄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社会保险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5-05
汉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切实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通知
各村委会(社区)、镇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切实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劳动保障监察是政府依法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一项具体行政执法行为;是促进就业、健全社会保险体系、维护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的行政执法工作,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镇不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及时查处各类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案件,维护了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全镇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随着市场主体多元化、用工形式多样化,劳动关系日趋复杂,一些用人单位单纯追求经济利益,缺乏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随意延长工作时间,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犯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由此引发劳动者上访,影响了社会稳定。因此,各部门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高度重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从健全体制、完善机制、优化环境、强化手段、充实力量、确保投入等方面入手,认真研究解决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不断改进执法模式
(一)认真开展巡视检查。
强化对用人单位的日常巡视检查和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重点检查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情况。全面建立健全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制度,做好劳动保障年检工作,逐步实现将全部用人单位纳入年检范围目标。对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记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
(二)扎实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按照市、区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招聘用工、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支付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休息休假制度及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严肃查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确保专项检查取得扎实成效。妥善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效能,形成维权合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及时查处违法案件。
通过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开通维权热线等方式,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公开举报须知和维权常识,落实劳动者投诉举报的便民服务设施。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对符合条件的要做到立案及时、有案必查、有查必果。严格投诉举报管理,及时处理网上投诉举报案、领导批示案和媒体曝光案。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及时查处。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高度重视群体性事件,争取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维护社会稳定。实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报告制度。
三、规范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行为
(一)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制度。
完善主办监察员制度和监察程序制度,保证监察执法规范化。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制度,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要进行综合考核,建立诚信档案,评定诚信等级。建立举报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奖励制度,对举报属实、为查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重大案件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实施奖励,奖励资金在办案费中列支。建立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季度分析和重大案件上报制度,研究分析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现实动态。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监督制约机制,实行劳动保障监察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度,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
(二)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
镇劳动保障所及汉庄镇总工会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实施劳动保障监察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遵循合法、公正、公开以及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时、准确地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严格实行案件调查、审核、处理“三分离”制度和行政处罚集体研究决定制度、重大处罚决定听证制度,依法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陈述权、申辩权和获得救济权,尊重、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要探索建立行政处罚典型案件类比制度、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制度,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杜绝以权谋私、越权执法和行政不作为。
(三)创新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机制。要转变观念,创新机制,使劳动保障监察变事后查办为事前预防,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监控,逐步形成劳动保障监察范围全覆盖。进一步扩大劳动保障监察覆盖范围。
四、明确职责,加强配合,形成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合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清理妨碍劳动保障监察正常执法的各项规定,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因劳动违法行为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一线指挥,加强协调,督促依法处理。因不当干预导致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得不到制止和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各部门职责明确、协作配合的综合治理机。
安监、民政、司法、交通、水利、教育等职能部门和工会等组织要明确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劳动者维权协作机制,形成维权合力。
各有关部门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要及时移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处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也要及时移送相关执法部门处理。
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作用,广泛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共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对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和现象要公开曝光。通过各方面共同努力,形成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合力,共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全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汉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