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彝族苗族乡中心卫生院执行产科类等 8 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
- 索引号
- 01525773-0/20250831-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房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社会保险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08-31
尊敬的乡内患者及家属: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切实保障我乡群众的合法就医权益,根据按照《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产科类等7 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云医保〔2025〕21 号)和《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云医保〔2025〕29 号)要求,经保山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保山市关于规范产科类等 8 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有关事项通知,我院严格按照乡镇中心卫生院等级标准,在不超过公立医疗机构最高限价的前提下,执行产科类、临床量表评估类、护理类、中医外治类、中药针法类等 8 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本次新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自 2025 年 8 月 30 日零时起正式执行。为方便乡内群众清晰了解各项医疗服务项目的具体价格及医保支付相关信息,现将我院产科类、临床量表评估类、护理类、中医外治类、中医针法类、中医灸法拔罐推拿类、放射检查类以及“微量血糖测定” 等修订调整医疗服务项目的详细内容公示如下:
一、产科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二、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
三、护理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四、中医外治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
五、中医针法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
六、中医灸法、拔罐、推拿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
七、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
八、“微量血糖测定” 等修订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若您在查看过程中对上述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有任何疑问,可前往瓦房彝族苗族乡中心卫生院收费窗口咨询,或拨打瓦房彝族苗族乡中心卫生院咨询电话:3037882,我们将结合乡内群众就医需求,竭诚为您提供细致解答。
本次价格公示旨在保障乡内群众的就医知情权,瓦房彝族苗族乡中心卫生院也将严格按照公示的价格标准执行,主动接受乡党委政府、群众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感谢您对瓦房彝族苗族乡中心卫生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