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瓦房乡:村规民约激发少数民族地区 基层治理新动能
- 索引号
- 01525773-0/20231124-00037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房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公共文化服务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1-10
隆阳区瓦房乡:村规民约激发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治理新动能
隆阳区瓦房乡位于保山西北部,是一个典型的少数民族山区乡镇,少数民族占比达98%以上。少数民族乡镇独特的区位条件、社会结构和历史文化决定了其社会治理相对于其他地区而言,具有复杂性、不确定性、文化多样性和独特的宗教因素等特征。为破解少数民族乡镇基层治理难题,瓦房乡以规范完善村规民约为着力点,补短板、解难题,广集民意、汇聚民智,持续增强基层治理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良好的村规民约带动下,瓦房乡各村形成了自管自治、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
一、民族共建,打造平安瓦房。
一是抓实民族宗教管控。遵循宗教组织接受党的领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主流,严禁组织及传播任何组织形式的邪教非法活动,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本村思潮、凝聚村级共识。二是突出社会治安治理。明确规定法律所鼓励的积极去做、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法律所禁止的坚决不做。坚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惩治拉帮结派、欺行霸市、打架斗殴、寻衅滋事、侵占公共资源等行为。自实施村规民约后,发生社会治安事件、民事案件、刑事案件逐年降低。三是守住疫情防控底线。村规民约实施以来的三年,也是全民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三年,瓦房乡巧用村规民约整合基层各方力量,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实现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疫情三年以来,截止国务院新十条出台之前,瓦房乡未发生一起阳性病例,所有密切接触者均转移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国务院新十条政策出台后,瓦房乡范围内药品储备充足、医用耗材准备充分、家家诊所开门营业,未出现哄抬物价、哄抢物资、拒接阳性患者的现象。
二、全民出力,守护美丽山村。
一是严管野外违规用火。树立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观念,森林防火期内严禁村民违规野外用火。严格控制火源,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安全。违者视情况进行相应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并对违反该条款的村民给予批评教育,视情节轻重,自愿承担缴纳50元至2000元违约金,村民因违反村规民约而缴纳的违约金由村委会自愿承担,全部用于村内公益事业。自把森林防火纳入村规民约后,瓦房乡各村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实现了乡、村干部齐抓共管,村民互相监督的新局面。二是杜绝侵占公共资源。鼓励爱护公共财务,坚决抵制乱砍滥伐,不得损坏水利、交通、供电、生产等公共设施。不得在交通要道上打场晒粮,挖沟开渠,堆积粪土,摆摊设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交通秩序。瓦房乡瓦房社区率先将村规民约作为推进集镇整治的巧妙抓手,全力整治乡镇集镇管理乱象,由村两委牵头,划定定点摊位,设定摆摊买菜一条街,坚决抵制侵占人行道、出店经营行为,一改往日道路窄、乱停车、公共道路乱堆杂务的乱象。三是挖除环卫治理顽疾。围绕建设美丽乡村重点任务,瓦房乡坚持“有人建,有人管,有人护”原则,建立健全美丽乡村建设和管护的长效机制,保障绿美乡村建设效果。通过村规民约,让村民自觉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主动参与绿美乡村建设维护好房前屋后卫生环境,同时参与社会监督,主动劝阻和制止损害公共卫生行为,形成户户齐参与、人人争美丽的良好氛围。
三、除陋辟新,建设幸福家园。
一是破解私搭乱建难题。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必须按两图一书一约标准执行,不允许乱搭乱建。农户在建房时,不得将建筑材料堆放在公共场所,承诺不能损坏道路或公共基础设施。自村规民约实行以来,瓦房乡私搭乱建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在全乡范围内开启了自查自改、全民监督的良好开端。二是树立婚育文明新风尚。倡导依法婚育、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反家庭暴力、禁止为未成年人举办婚宴。坚决制止早婚早育、包办婚姻等违法行为,反对定娃娃亲、索取“天价彩礼”等违反公序良俗行为。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喜事新办,不铺张浪费,丧事从俭,不搞陈规旧俗。自2021年至今非法生育现象得到了彻底根除,非法生育数量连续三年为零。三是深化殡葬改革弘扬丧葬新风。积极推行厚养薄葬、文明祭祀、丧事简办,防止大操大办、浪费攀比。树立文明、健康、绿色、低碳的殡葬新风。自村规民约实施以来,瓦房乡群众积极支持、自觉监督,近三年的殡葬改革工作取得可喜成绩,2020年至今,累计去世557人,全部入公墓安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