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乡关于禁止进入非A级旅游景区、网红打卡点(野景点)进行徒步、露营、垂钓等活动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73-0/20250922-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房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安全生产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09-22
广大群众:
当前正值汛期,我乡野景点的水域和山林安全风险增加。为保障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汛期禁止进入野景点开展徒步、露营、垂钓等活动通知如下:
一、禁入区域
瓦房乡辖区内水沟洼村后山大草甸、漾沟河家庭农场(跑马场)、小庙、岔河沿线、瓦房至板桥县道(一碗水沿线)属于未开发的非A级旅游景区、网红打卡点(野景点),这些区域没有完善的安全设施和监管,地质灾害的风险较高,在汛期极易引发危险。
二、风险警示
汛期野景点的水域水情复杂,河水上涨迅猛、水流湍急,垂钓和露营时容易遭遇突发洪水,危及生命安全,且没有专业救生人员和安全设施,一旦发生意外,很难得到及时救援。山林区域在雨水冲刷下,山路湿滑,容易导致徒步人员滑倒摔伤,可能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落石等地质灾害,一旦发生自然灾害,短时间内难以疏散和撤离人员,极易造成受伤、失联甚至死亡等野外遇险事故。
三、安全提示
在此,特提醒广大群众,汛期禁止在瓦房乡的野景点内进行徒步、露营、垂钓等一切户外活动,如游客或团队无视公告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未指定的区域进行游玩活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组织者或个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