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瓦房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525773-0-/2020-1215010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房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救灾信息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0-08-05

瓦房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瓦房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区直部门各派驻机构:

《瓦房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已经瓦房乡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瓦房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0714


 

瓦房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救灾应急指挥、保障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高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公共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本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一)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长:陈丽刚

副组长:王瑞华

 员:杨发勋杨永军、皇学强、张绍毅、史玉莲、

吴雪波、董金顺、王子聪、李加仓、杨久弘、

朱加良、杨 辉、王子典

(二)领导小组下设在安监站,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性救灾工作,由王子聪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村(社区)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任组长、村委会主任任副组长,副主任、社会事务员、民政助理员、党建助理员、劳动力转移就业员等为成员。

二、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组织、协调全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研究和分析全灾害动态情况;向灾区派出救灾工作小组,现场指挥;检查督促救灾、抗灾任务落实情况;制定危险地段群众转移路线及安置措施。向救灾领导组报告重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情况;及时解决救灾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1.武装部:负责组织民兵小分队和专业抢险队参与抗灾救灾和紧急转移安置工作。

2.党政办:负责协调联络接待和其他重要工作事宜。开展救灾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方面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灾、抗灾、救灾和减灾的能力意识。

3.安监站、民政办:负责全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及时掌握灾情和发展趋势,并按规定程序向上一级报告灾情,做好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加强使用和管理;及时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

4.站、国土所:负责灾区房屋规划,重建和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地质自然灾害防治规划,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建立监测体系;做好农业查灾核灾工作。负责灾民生产自救所需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的供应工作。

5.服务中心:负责协调转移受灾灾民,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重建修复工作,帮助灾民尽快恢复生产。

6.卫生所:负责做好灾民的医药卫生和防疫防病工作,确保医务人员和药品及时到位,做好灾区饮用水的检查和水源保护工作。

7.派出所:负责疏导救灾车辆,确保交通安全,加强治安防范和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工作。

8.财政所:负责救灾款的筹措和发放工作。

9.供电所:负责灾区各用电线路的抢修维护负责灾区通讯、网络及有线电视等线路的抢修。

10.医院:组织紧急医疗救治队伍抢救伤病员。

11.教办、学校:负责协调转移受灾学校师生,安排好灾后学校教学工作,确保受灾学校及时复课,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重建修复工作。

12.站:负责抢修受损桥梁车口、疏浚涵洞、河坝等工作。

13.兽医站:负责畜禽防疫工作。

(三)救灾办公室职责

根据救灾工作需要设立联络协调组、抢险救灾组、安置及生活救济组、查灾核灾组和生产自救组,分头开展工作,以增强应急联动能力。

1.联络协调组:由党政办牵头,民政办配合,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负责全救灾情况的收集、上下联络、组织协调、有关材料及各类文电的起草和发送工作,编印救灾工作简报,搞好后勤服务等工作。

2.抢险救灾组:由武装部牵头,水利站、供电、移动、广电、卫生、医院部门组成,负责灾区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的抢修恢复工作;组织紧急医疗救治队伍抢救伤病员工作;对重大疫情、疾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传播和蔓延工作;保证灾区饮水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对自身无力抢修的、救治的、防止的,应第一时间上报上级单位。

3.安置及生活救济组:由安监站牵头,派出所、民政办、财政所、妇联,负责组织制定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方案,帮助灾区安排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

4.查灾核灾组:由安监站牵头,民政办负责灾情的查核、统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5.生产自救组:由农站、兽医站、国土所组成,负责组织灾区农作物的补种抢种,牲畜防疫,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

三、预测预警

暴雨等自然灾害多发地带,近几年来,虽然未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但我们思想上要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预防在前,防备在先。要牢固树立主动减灾、综合减灾和灾害风险管理理念,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防灾减灾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公众了解灾害、识别灾害能力,增强防灾减灾意识。

认真组织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实行关口前移、主动防范。各村(社区)要组织开展社区、家庭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开展防灾减灾预案演练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公民对预案的掌握和运用能力。要完善社区应急预案,明确灾害来临时社区居民的自救互救措施和应急避险场所,进一步完善社区综合防灾减灾基础设施,积极参与“综合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四、预案制度

1.灾情信息报告: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灾害损失等情况。

2.灾情报告程序:自然灾害发生后,村(社区)委会必须迅速组织调查核实,及时向安监站办公室报告灾情。灾情初报,凡发生突发性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村(社区)应在发生灾害2小时内报安监站办公室;灾情续报,在灾情发生过程中,要不断补充灾情数据。零报告制度,即灾害发生后,每24小时必须上报一次灾情,即使灾情没有变化也必须上报情况,直到灾害过程全部结束。灾情核报:、村(社区)干部,逐村(社区)逐组逐户核实受灾人口(包括死亡人口、伤病人口等)、农作物受灾面积、倒塌房屋数、因灾死亡牲畜数,直接经济损失等灾情报安监站公室,安监站办公室按相关表格要求填报救灾办。

3.报灾制度和原则。各村(社区)、单位在灾害发生后迅速将灾情报到安监站办公室,特别是洪涝等重大灾害发生后,应在2小时内上报到救灾办公室。报灾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虚报、瞒报、漏报

五、应急响应

在灾害发生后,应急预案启动。

为确保迅速集中人力、财力、物力,组织群众紧急抢救、转移和安置灾民,开展生产自救,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各相关部门、各村(社区)要在自然灾害应急工作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做好抗灾救灾工作。

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自然灾害防御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力度,灾害发生后,要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